[轉錄][新聞] 委會計事務所代購 誤用發票仍須罰

看板money (賺錢)作者 (台股吃大補丹上攻7500!)時間16年前 (2009/10/10 00: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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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x 看板] 作者: chenyic (chenyic) 看板: tax 標題: [新聞] 委會計事務所代購 誤用發票仍須罰 時間: Wed Sep 2 09:43:17 2009 營業人購買的統一發票,不可轉供他人使用,若經稽徵機關查獲,輕則處以罰款,重則可 能會被停止營業。要特別注意的是,即使公司是委由會計事務所代理購買統一發票,若發 生統一發票誤用情形,公司仍須受罰。 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行號購買統一發票後,使用前務必要仔細確認發票字軌號碼是否正 確,否則可能不慎誤用了他人的發票。北區國稅局近日發現,有少數會計事務所在代理營 業人購買統一發票時,因代理購買發票的公司家數眾多,不慎將統一發票發送錯誤,而購 買統一發票的公司行號也未察覺,造成誤用其他公司的統一發票,結果被國稅局查獲後, 依照違反營業稅法規定處以罰款。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7條第2款規定,納稅義務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 ,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 得連續處罰,並得停止其營業。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解釋,雖然公司是委託會計師或記帳報稅代理業者處理稅務事宜,但依 民法規定,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的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因 此公司不能因為是會計師或記帳報稅代理業者代為購買統一發票,而主張是代理人有故意 或過失者,並免除行政罰責任。 除此之外,代理人在交付統一發票給委託購買的公司時,應仔細核對統一發票購買明細表 ,確認交付正確,以免造成營業人的損失;而營業人為維護自身的權益,應於收到新購買 的發票時,詳加核對統一發票字軌號碼是否正確,避免誤用他人的統一發票,而遭受處罰 。 【2009/09/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111920.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11.35 -- 我的blog:http://www.wretch.cc/blog/wallso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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