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電話買保單 想反悔…機會有兩次

看板money (賺錢)作者 (台股吃大補丹上攻7500!)時間16年前 (2009/12/15 13:23), 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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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nsurance 看板] 作者: bernicepunk (Hakuna Matata)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新聞] 電話買保單 想反悔…機會有兩次 時間: Mon Dec 14 12:21:41 2009 電話買保單 想反悔…機會有兩次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電話行銷保單近年大熱門,許多消費者覺得透過電話買保單很方便,但電銷保單「非面對 面」行銷,透過電話中傳達訊息畢竟沒有當面簽約完整,爭議一直很多。行政院消費者保 護委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針對電銷保單,至少必須提供2次保戶反悔解約機會。 目前只要是買保單,不管是透過壽險業務員或銀行保險,消費者都有「10天保單審閱期」 ,也就是說,當事人若不同意投保,可在收到保單後10天內向壽險公司提出要求撤銷契約 。但自今年第3季末,電銷保單已多一道把關,消費者就算在電話中同意投保,除10天撤 銷契約權利外,還可回傳「不同意」投保回條,確定不再購買。 保險業者指出,民眾用電話投保雖然方便,但糾紛也不少,消基會及消保會就常接到不少 申訴案,有消費者只是回答「嗯,我考慮一下」,結果「嗯」一下就被視為同意投保,下 個月帳單就寄要繳保費。 為降低電銷保單爭議,金管會已配合消保會要求,修正電銷保單行銷相關規定,現在買電 銷保單,消費者會有2次無條件解約機會,比透過其他行銷管道買保單還多一次反悔機會 。 保誠人壽資深協理廖苑如解釋,過去消費者買電銷保單,在收到保單同時會有「簽收回條 」,消費者簽收後寄回給壽險公司,表示收到保單;但金管會已修正保單簽收回條格式, 增列「不同意投保」欄位,消費者若勾選「不同意投保」寄回,也等同撤銷契約。 廖苑如說,為避免爭議,現在透過電話行銷保單,有些保險公司一定會在電話中重複告知 客戶「保單內容、何時生效、保費多少」,客戶要完全同意才算成交;就不會發生民眾說 「嗯一下」,就被保險公司視為同意買保單。 但金管會這次修正並沒有訂出電銷保單的簽收回條時間截止時限,等於消費在收到保單後 ,若過了10天保單審閱期,還是有權利藉寄回「不同意投保」回條來撤銷保單。 廖苑如表示,實務上壽險公司會追蹤電銷保單「簽收回條」的寄回時間,大部分保戶多會 在10天內寄回,但也有可能超過10天才寄回,若在10天審閱期後,保戶圈選「不同意投保 」表達強烈意願不想買,壽險公司多仍會接受。 【2009-12-13/聯合報/AA2版/股市.基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39.146

12/14 12:29,
第二次機會有爭議! 第一次就要解決!否則後患無窮
12/14 12:29

12/14 14:52,
有的用掛號寄出,非本人簽收也給你算十天契撤期的範圍
12/14 14:52

12/14 15:15,
電話中直接吼一聲不需要就好了...
12/14 15:15

12/14 22:34,
大推樓上 XDDD
12/14 22:34
-- 我的blog:http://www.wretch.cc/blog/wallso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83

12/16 00:23, , 1F
上次我還跟它盧了半天說了一小時不知怎拒絕@@
12/16 00:23, 1F

01/09 16:15, , 2F
3F也太沒禮貌了吧...沒教養...
01/09 16:15, 2F
文章代碼(AID): #1B9nrXO6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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