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打工族們!預扣薪資是違法的!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雞雞)時間16年前 (2008/10/18 21:51),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心得分享: (相信以下文章對打工族來說是重要的~我不是來騙P幣的...) 如果有違版規,請版主刪文吧,謝謝。 ----------------------------------------- 對於打工族來說,最常遇見的爭議問題就是老闆私訂許多工作規則,若有違反 規定的時候通常就是扣錢。而在便利商店工作的打工族最常遇到的就是未下架 過期雜誌或麵包、便當,而遭到老闆扣錢或要求買回過期商品,而金額就從當 月的薪水扣除,也就是拿到的薪水已經不是全薪。 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若打工族有任 何被扣款的情況發生時,將可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由檢察官對雇主提起公訴 ,追究犯罪行為。 如果打工族有因工作上的不小心如弄壞店內器具等,請依法律途徑或向當地勞 工局申請協調,抑或是經由勞工同意賠償,才符合法律之規定,任何預扣工資 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的行為皆是違法並帶有刑責,提醒雇主勿以身試法。 提醒打工族的朋友,在面試時就必須將勞動條件與內容討論清楚,且建議以書 面契約代替口頭約定。同時,要求雇主應依法給予打卡記錄、薪資單與工作規 則(請按月完整保存),倘若未來發生勞資爭議時,可方便舉證以捍衛自己的 權益。 ------------------------------------------ 希望各位想打工或者正在打工鄉民能夠瞭解與捍衛自己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48.73

10/18 21:57, , 1F
感謝 :D
10/18 21:57, 1F

10/19 01:34, , 2F
那如果是說遲到會扣薪水這算是?
10/19 01:34, 2F

10/19 01:39, , 3F
我以前打漫畫店 漏刷一本書 就扣20元
10/19 01:39, 3F

10/19 01:40, , 4F
這算嗎? =.= 那時被扣的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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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01:41, , 5F
畢竟一個小時也才領85元 都是違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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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01:41, , 6F
薪了 還要被扣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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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02:34, , 7F
那如果少錢勒?
10/19 02:34, 7F

10/20 01:05, , 8F
我在肯德基的時候少錢多錢都要扣誤差
10/20 01:05, 8F

10/20 01:06, , 9F
金額耶,超常被扣錢的!
10/20 01:06, 9F
文章代碼(AID): #18-UdIQr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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