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art-time板 2010/08/29以前的板規
part-time 板 就業服務法 (基準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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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及法律之適用)
為促進板友就業並且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板友權益,加強勞雇關係
,增進社會及經濟發展、服務板友就業資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
用於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站規以及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板友在本板張貼勞動條件資訊,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第二條(用辭定義)
本板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指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者。
三、薪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
、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
性給與均屬之。 (但實物之價值顧主必須確保並舉證讓板主相信其價
值不違反基本工資,否則板主依然會以不達基本工資之處理)
四、工作時間:未標明者時區者直接以中原標準時間判定之,若為國外之其他時
區,使用者請自行表達清楚。
五、工作地點;為可以讓應徵的人先衡量交通所需要時間之標示。
六、工作內容:可以讓使用者清楚其工作的項目,必須詳細填寫。
七、公司名稱:有公司之單位必須填寫,為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查詢的
到為主之營利機構,菜市場攤販也請登記所在市場以及攤號和商
號名稱否則必須合乎本板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
定。
八、需求人數:該職缺所需之人才數量。
九、聯絡方式:站內信、手機號碼、市話、通訊地址、電子信箱,但是本板第四
十條所列之個人代徵規範必須嚴加遵守,嚴禁聯絡方式以貼網址
連結表示。
十、薪資發放日:以板友可以拿到薪資的日期為計,若以其他方式發放,如支票
方式給付,必須清楚告知板友支票兌現日。
十一、是否提供勞健保:指的是中華民國之勞保以及健康保險,若為國外之勞健
保,請另外詳加說明,避免導致於板友誤會。
十二、是否提供月提退休金:以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
會勞動4字第0960130590號令修正發布之規定為主。
十三、註明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對於使用寄站內信或電子郵件的應徵者
雇主表明是否要回信給應徵者。
十四、車馬費: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
給與均屬之。(此實物必須為等同之現金之禮卷、兌換卷但須詳
加註明給告知應徵者,否則一律當做現金論)
十五、可能的副作用:因藥物試驗可能會帶給應徵者的身體以及心理方面的影響
。
十六、應徵條件:座談會業者、藥物試驗業者、市調訪問業者對於要求參予者限
定之條件。
十七、報名流程:座談會業者、藥物試驗業者、市調訪問業者告知參予者如何報
名。
十八、活動時間:座談會業者、藥物試驗業者、市調訪問業者告知參予者此項活
動的時間,方便參予者判定是否在該活動時間內方便參予與否
。
十九、報名截止日期:座談會業者、藥物試驗業者、市調訪問業者告知參予者此
項活動何時停止報名。
第三條(不適用行業之範圍)
本板於下列各業禁止於本板使用服務:
一、法定八大行業
根據『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
臺北市為管理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以及內文所指所稱
視聽歌唱業、理容業、三溫暖業為其對象
自治條例所稱舞廳、舞場、酒家、酒吧、歌唱業、理容業、三溫暖業及特
種咖啡茶室,係指下列營業場所:
一、舞廳業:指提供場所,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二、舞場業:指提供場所,不備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三、酒家業:指提供場所,供應酒、菜、或其他飲食物,並備有陪侍服務
之營利事業。
四、酒吧業:指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酒類、飲料之營利事業
。
五、特種咖啡茶室業:指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飲料之營利事
業。
六、視聽歌唱業:指設置包廂或提供投幣、刷卡等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
唱之營利事業。
七、理容業:指將營業場所加以區隔或包廂式經營為人理容之觀光理髮或
視聽理容之營利事業。
八、三溫暖業:指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
二、賭博網站、賭場、賭博性電玩業者、發牌員
三、情色行業、網路視訊聊天
四、經由本板宣判為不受歡迎之用戶以及停權之使用者、公司以及僱主。
五、經板主判定違反法律的工作(包括菸品市調)、代上課、做報告、代寫作業
不符勞基之文章及任何可能造成身心問題或社會問題之不良工作。
第四條 (國民選擇職業之自由)
板友有選擇職業之自由。但為法律所禁止或限制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強制勞動之禁止)
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板友從事勞動。
第六條 (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但工作性質僅
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第七條(求才文登記事項)
徵才文內文『必須』包含以下各項資訊:工作時間、薪資、工作地點、工作內容
、公司名稱、需求人數、聯絡方式、薪
資發放日、是否提供勞健保、是否提供
月提退休金並且註明是否逐一回信給所
有報名者。
第八條 (板上文章限制數)
為保障每個使用者前來本板使用的權利,計算方式每個ID(同一公司同一IP皆
認為同一ID)每天限貼一篇,很多工作職缺的公司,也請濃縮成一篇,以減少
板上洗板文章。
由於每日只有一篇文章限額,請妥善利用此篇文章,挑選最適當的時機貼文。
但不限定每日之內容是否重複,有大量需求之廠商請跟板主申請精華區進駐。
第 二 章 使用者就業服務
第九條 (使用者應徵工作文章保留)
看到自己想應徵的打工,請將所看到的打工文使用『(F/U) 轉寄至信箱』並且寄
到信箱後使用『 標記重要信件 m (避免誤刪)』保存該信件。
第十條 (使用者安全工讀守則)
請做好「三大準備」和遵守「七大守則」安全工讀。「三大準備」:蒐集應徵公
司的資料、面試時可請朋友家人陪同,或事先告知其要前往面試的地點、提早到
場,藉機檢視應徵公司是否有不合常理的異常情形等。「七不原則」:不繳錢、
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個人證件不離身、不飲用及不做非法工作。
第十一條 (使用者打工建議)
打工時後的打卡紀錄,甚至於應徵工作的時候雇主口頭允諾,為必要時必須白
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打工時的打卡紀錄,可以使用手機相機拍照備份,避免
有薪資糾紛的時候比較好談清楚,另外領薪的時候,領據之收據及金額也必要
保留,以避免報稅的時候扣繳憑單上寫的金額與實際請領之金額不符。
第十二條 (本板禁止之文章)
注音文、求職文、張爸文、空白文、一行文、詢問錄取事宜&重複揪團文..etc
無底薪、門號換現金、徵求或轉讓手機、徵義工、創業、開戶、填寫個人資料
、內文不詳、高獎金、沒有業績壓力、訓練期間不支薪、文章內含菸品品牌、
傳直銷文章、不法賺錢、網路賺錢......等
第 三 章 雇主使用規範
第十三條 (抽取不法利益之禁止)
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
第十四條 (勞工名卡登記事項)
雇主應置備勞工之名卡,豋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
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
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
第十五條 (雇主提供工作安全設施之義務)
雇主對於僱用之勞工,應預防職業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
其有關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依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十六條 (板上貼文標題分類之限定)
種類:1.北部 2.中部 3.南部 4.東部 5.全台 6.多區 7.心得 8.活動
北部:台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桃園縣 新竹縣 苗栗縣 外島馬祖
中部:台中市 南投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外島澎湖金門
南部:嘉義縣 大台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東部:宜蘭縣 花蓮縣 台東縣
全台:工作並不需要地區限制 例如逐字稿
多區:工作跨兩地區以上選用 例如台中台北專櫃PG
第十七條 (板上標題內容之限定)
"工作地點 該公司或者活動名稱+徵才之職位名稱+薪水"
EX:
標題:[北部] 台北市 好好吃魯味攤 徵臨時工讀生 150/hr
or
標題:[全台] 聽打逐字稿 1000/hr
or
標題:[多區] 台北台中高雄百貨公司DM發放 150/hr
記得注意標題別過長唷,標題太長會顯示不出來,並產生…
第十八條 (文章格式之限定)
填寫徵才文內容,請詳細填寫(注意,請由"→"後面開始填寫唷)
◎工作時間:(請註明,否則劣退警告!)
→11:00~16:00 (若有用餐時間 供餐與否可順便註明)
◎薪資:(請註明薪資,『面議』者以及未保障底薪之工作將劣退)
(薪資低於基本工資每月新臺幣17,280元,以及每小時95元者也劣退)
(僱主若以非現金方式,如支票給付等,必須標明,必註明兌現日)
→100/hr
(直銷等未保障底薪之工作將直接劣退,以份數計價者請提供每份工作時間)
◎是否提供勞健保:(必須填寫)
◎是否提供月提退休金:(必須填寫)
◎薪資發放日:(請註明薪資發放日,否則會劣退)
→每月10號
◎工作地點所在縣市
→台北縣
→永和XX路附近
因為永和很大唷 寫出大略的位置可以讓應徵的人先衡量交通所需要時間
以免面試之後才告知不適合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發放DM
◎公司名稱:(必須填寫)
→XX補習班
(請確實填寫、勿填電腦公會、私立補習班等等,個人徵求請參照板規第八章個
人徵才使用規範條款)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須填寫)
◎需求人數:
→3人
◎條件[希望性別]:(有希望性別請適當說明原因)
→不限 (有限制要填寫)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雇主徵才時不得有性別歧視,
如工作性質特殊要限定性別,請有合理理由,且雇主必須自行負擔被申訴的風險。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有限制連絡的時間 請另外註明)
→09**-****** (因為有時候發文時間為凌晨 為避免被打擾請順便註明聯絡時間)
◎其他:
其他需要補充事項
◎通知:
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第 四 章 工資
第十九條 (工資之議定及基本工資)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自96年7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新臺幣17,280元,每小時95元。
第二十條 (性別歧視之禁止)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
工資。
第二十一條(每日、每週之工作時數)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半數以上同意,得將其週內一日之正常
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仍以四十
八小時為度。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
年。
第二十二條 (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
三、因季節關係或因換班、準備或補充性工作,有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
必要者,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同意,並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得將第二十
一條所定之工作時間延長之。其延長之工作時間,男工一日不得超過三小
時,一個月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女工一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一個月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特殊行業
,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同意,前項工作時間每日得延長至四小時。但其工作
總時數男工每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女工每月不得超過三十二小時。因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必須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者,雇主得將第二
十一條所定之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
;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
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
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條 (預扣工資之禁止)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二十四條(例假)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第二十五條(休假)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第二十六條(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第二十七條(假日工資及加班工資)
第二十四條所定之例假、第二十五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二十六條所定之特別休假
,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第二十八條(未滿十五歲人之僱用限制與保障)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
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前項受僱之人,準用童工保護
之規定。
第二十九條 (發文後要修改文章之限制)
如果您要更正標題,請在文章前面按下大寫的英文字母" T "便可修改標題
如果您要更正文章內容,請在文章前面按下大寫英文字母" E "便可修改內文
切勿鑚求漏洞刪除後再貼甚至使用回文的方式。
第 五 章 座談會業者使用規範
第三十條 (座談會業者發文數限制)
同第八條。
為保障每個使用者前來本板使用的權利,計算方式每個ID每天限貼一篇,很多
工作職缺的公司,也請濃縮成一篇,以減少板上文章洗板文章。
由於每日只有一篇文章限額,請妥善利用此篇文章,挑選最適當的時機貼文。
但不限定每日之內容是否重複,有大量需求之廠商請跟板主申請精華區進駐。
第三十一條 (精華區設立座談會業者專區開放申請)
為體諒此類公司服務板友的心情,特開放精華區申請,並於置底文會填上該
公司之精華區所在位子,並且公司得使用置底文之推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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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 打工板廠商進駐區 │ kissinwang
17. ╰───────────────────╯ kissinwang
初期開放前20名免P幣申請,後來申請者請付 12000 P幣申請費用,贊助此板
板主信箱使用空間(P幣採平均分配方式分給現任板主)。
並且藉此促進精華區的使用。
第三十二條(座談會文登記事項)
座談會文內文『必須』包含以下各項資訊:活動時間、車馬費、工作地點、
應徵條件、報名流程、公司名稱
、報名截止日期並且註明是否逐
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
第 六 章 藥物試驗業者使用規範
第三十三條 (藥物試驗業者發文數限制)
同第八條。
為保障每個使用者前來本板使用的權利,計算方式每個ID每天限貼一篇,很
多工作職缺的公司,也請濃縮成一篇,以減少板上文章洗板文章。
由於每日只有一篇文章限額,請妥善利用此篇文章,挑選最適當的時機貼文。
但不限定每日之內容是否重複,有大量需求之廠商請跟板主申請精華區進駐。
第三十四條 (精華區設立藥物試驗業者專區開放申請)
為體諒此類公司服務板友的心情,特開放精華區申請,並於置底文會填上該
公司之精華區所在位子,並且公司得使用置底文之推文廣告。
15. ╭───────────────────╮ kissinwang
● 16. │ ● 打工板廠商進駐區 │ kissinwang
17. ╰───────────────────╯ kissinwang
初期開放前20名免P幣申請,後來申請者請付 12000 P幣申請費用,贊助此板
板主信箱使用空間(P幣採平均分配方式分給現任板主)。
並且藉此促進精華區的使用。
第三十五條 (生命安全之保障)
為保障受測者生命安全,藥物實驗應詳細列出副作用。
第三十六條(藥物試驗文登記事項)
藥物試驗文內文『必須』包含以下各項資訊:活動時間、車馬費、工作地點
、應徵條件、報名流程、公司
名稱、報名截止日期、可能的
副作用並且註明是否逐一回信
給所有報名者。
第 七 章 市調訪問業者使用規範
第三十七條 (市調訪問業者發文數限制)
同第八條。
為保障每個使用者前來本板使用的權利,計算方式每個ID每天限貼一篇,很
多工作職缺的公司,也請濃縮成一篇,以減少板上文章洗板文章。
由於每日只有一篇文章限額,請妥善利用此篇文章,挑選最適當的時機貼文。
但不限定每日之內容是否重複,有大量需求之廠商請跟板主申請精華區進駐。
第三十八條 (精華區設立市調訪問業者專區開放申請)
為體諒此類公司服務板友的心情,特開放精華區申請,並於置底文會填上該
公司之精華區所在位子,並且公司得使用置底文之推文廣告。
15. ╭───────────────────╮ kissinwang
● 16. │ ● 打工板廠商進駐區 │ kissinwang
17. ╰───────────────────╯ kissinwang
初期開放前20名免P幣申請,後來申請者請付 12000 P幣申請費用,贊助此板
板主信箱使用空間(P幣採平均分配方式分給現任板主)。
並且藉此促進精華區的使用。
第三十九條(市調訪問文登記事項)
市調訪問文內文『必須』包含以下各項資訊:活動時間、車馬費、工作地點
、應徵條件、報名流程、公司
名稱、報名截止日期並且註明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
第 八 章 個人徵才使用規範
第四十條 (公司名稱的定位)
凡經板主判斷為個人徵求之部分,可寫 姓氏 先生/小姐 即可,但聯絡方式除
站內信或電子信箱必須強制留下:手機號碼或市話,否則請填上本人全名姓 +
名,以示負責。但第四十一條 (嚴禁個人徵求)所列者,不在此列。
第四十一條 (嚴禁個人徵求範圍)
座談會業者、藥物試驗業者、市調訪問業者、補習班業者、展場活動、酒促
、攝影、網拍、外拍、SG、PG、經紀、搬運工讀、試吃工讀、選舉助選員、
市場攤販(可以寫出攤販名)、舞者、表演工作者、保險員、金融業者、SOHO
外包(請列出接案案主外包者名稱)、發DM、廣告傳單以及任何文宣品。
並依照板務發展狀況增列上去。嚴禁個人徵求的子項若要個人徵求,請附上
本人全名姓 +名,以示負責。不然請寫上此工作所屬或代班的公司名稱,不
然您只好用您的本名為這家公司犧牲奉獻掛保證,敬請合作。
第四十二條 (在板上找尋代班)
也請列出前去代班的公司為何者,並且後面屬名是去代班,否則請填上本人全
名姓+名,以示負責。
第 九 章 對於代徵者的使用聲明
第四十三條 (代刊者責任)
板友若為其他商業或非商業之目的或為獲取求職者履歷資料而冒名、代刊或提
供其它虛偽不實之資料而為刊登,板友已可能涉及違反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文
書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第一項之詐欺得利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
條無故入侵電腦罪、第三百五十九條無故取得電磁紀錄罪,以及違反公平交易
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第四十四條 (代刊者於本板代刊之身分)
直接以雇主論之,同雇主之相關刊登責任。
第 十 章 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五條 (學術型問卷)
凡是學術型問卷本板絕對歡迎,但必須註明學校以及系級或實驗室。
第四十六條 (內文格式之統一)
內文格式為必需符合第七條登記事項,以及特別規範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
條、第三十九條之規範,對於學術型問卷必須符合第四十五條之規範,對於格
式之統一不為必要之強求要件。
第四十七條 (標題是否註明"已徵到")
不強制規定,但是建議雇主使用,但唯內文必須註明:『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
報名者』。
第四十八條 (薪資發薪日標明規定)
除座談會業者、藥物試驗業者、市調訪問業者以及學術型問卷範圍之外,一律
禁止沒有填寫發薪日期。
第四十九條 (板上秩序之維護)
本板嚴禁濫用噓文、惡意鬧版、人身攻擊、修推文、謾罵甚至性別限制濫用
噓文也請避免。
第五十條 (公告文使用規範)
非板主一律禁止使用。
第五十一條 (文章標題之規範)
文章標題勿使用其他括號 字符(EX:●☆★○...等)或無意義字眼。
第五十二條 (非關打工版之業務)
禁止與求職、打工相關業務不相干或特定業者之廣告的文章
第五十三條 (內文提供之規範)
凡內文必須符合第七條登記事項,以及特別規範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九條之規範,對於學術型問卷必須符合第四十五條之規範,對於只有超
連結而無上述規定之登記事項內容的文章,一律禁止。
第五十四條 (公司名稱捏造不實之規範)
公司名稱經由板友檢舉為捏造不實,但板友必須負舉證之責任跟板主清楚說明
,經板主查證屬實必須接受本板之相關罰則。
第五十五條 (給予應徵求職者的打工提醒)
1.參予公司面試,如有疑惑也可以要求跟雇主看公司登記。
2.參予應徵第四十一條所列之特殊要求其填寫為本人真名者,板友可以要求對
方給您看雇主的含照片之身分證件內容是否為本人,以確保自身安全以及權
益。
3.身分證影本交付雇主面試時,請在照片縫中間清楚寫上僅供面試使用。
第 十一 章 罰則
第五十六條 (罰則(一))
違反第三條、第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規定者,處以文章劣退並依
情結之嚴重處以兩星期甚至終身水桶之處罰,違反第三條之一、二、三、四
子項者皆直接處以劣退以及終身水桶之處罰。
第五十七條 (罰則(二))
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二條紅字部份、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
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
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
、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者,處以文章劣退告知。
第五十八條 (罰則(三))
違反第十二條白字部份、第十六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一條、第六十四條
規定者,刪文而不另作通知。
第五十九條 (罰則(四))
違反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至第二十
八條、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八條規
定者,請權益者自行向主管機關檢舉告發,本板不作任何處置。
第六十條 (罰則(五))
違反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三十一
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五條、第六
十七條規定為使用者自主管理部份,本板不作任何處置。
第 十二 章 廠商進駐精華區申請事項
第六十一條 (申請資格)
公司名稱必須為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查詢的到,方可申請。
( 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以此查詢的到為限)之嫌疑,
不在此列,請掃描公司營利登記證寄給我跟我申請,若有偽造文書之嫌疑,
使用者請自行負相關責任。
第六十二條 (申請資料)
請附上公司名稱、公司地址、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以及在此板使用者之ID。
第 十三 章 本板著作權、網站安全相關免責聲明
第六十三條 (本板安全資訊)
任何企圖干擾本板服務行為是被嚴格禁止並須負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 (著作權聲明)
1、本板上刊載之所有內容,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與其他
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保護,在著作權法下,對於本板上之資訊,使用者可
作為私人使用,惟須註明出處。若是重製部分或全部文章,未經本人許可
,不得為之。
2、本板資訊內容若有其他著作權人之著作內容,則必須取得該著作權人同意
後,方得刊載。新聞媒體之報導不在此列。
3、關於本板上轉載自他處的文章,原創者如有感受不適請來信告知,板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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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眼前有一片海洋, \ ︵
║╔╯╭╮║˙╯║˙╯╭╮║ ║║╯╯║╭═╣║ ║║○║漁夫一把撈起來, '.'
║╮╮║║╭o║╭o║║║║╮║║╭╮║║○║║ ║╭╯╮滿滿都是可愛魚, /(】
╚╝╰╰╯╰═╯╰═╯╰╯╚╝╰╰╯╰╯╰═╰╚╝╰║○║可是沒有一個是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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