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便利商店請注意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小周)時間13年前 (2011/02/21 22:35), 編輯推噓21(2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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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地點: 12月8號 至 2月21號 中壢某7-11 ◎工作內容/薪水: 普通便利商店業務 951HR 心得分享: 其實說心得 因該說是遭遇吧 那間店員工分配 大店長 店長(晚班) 早班同事A B 晚班同事C 大夜D 大店長是晚班店長的嫂子也是C的表姐 然後早班同事 A 是大店長的嫂子 ABD都是親戚 也就是整家電都是家族(我也是今天才知道 一月六號那天 我跟大店長說離職 事後 就出了Hello kitty吊飾 那時我問過晚班的店長 客人不要的點數可以拿嘛? 他說可以 然而客人不要的我就拿起來 然後我說離職後 已經拖了2個月左右 今天 他說要告我業務侵占 說我不符合規定拿點數與吊飾 我承認我有拿點數 吊飾我用換的 然後今天 他所有少的吊飾都栽到我頭上 總數27個 我花了5103買咖啡+39換回來 點數我家有一些 也全部環回去 然後 在這之前 我卻看到大夜班的 拿了5~6張左右的完整點數 我本想說不講的 結果 這筆帳今天全歸我...... 他們要我寫自白書 寫完之後就說我可以走了 回家後跟家裡討論一下 他們罵我笨 自白書不能寫 然後我在打電話到店裡說 我爸媽要陪我過去 說要拿和解書 到的時候 他們拿了一張 "竊盜"和解書 那....我簽下去不就有前科了..... 後來他們身斷變軟了 因為我爸說了一句要告可以 那我們也要調監視器 所有的員工都要查 有拿的 全部都歸類業務侵占!! 他們就說這件事情這樣算了 自白書 那些我們都拿回來了 我爸也說要他在上面寫 事後如有問題我們將不負責之類的話 要他們蓋手印 我爸才跟我說 他們看你要離職 想說全部栽贓給你 讓你揹黑鍋 其他人是親戚 所以絕對不抓他們 到這裡我真的不知道我該說什麼了 如果今天我爸沒陪我去 或許過幾天我就接到法院傳票了 我只能說 打工的各位小心點... 人家說可以拿的東西未必能拿 或許是一個陷阱給你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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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超商的點數是店家負擔的成本 1點=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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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22:53, , 2F
我比較想問 你門店裡面有錄到聲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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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拿點數vs拿客人不要的點數 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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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的話 寄站內信給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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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氣好的話你可以告老闆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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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不要的點數明明已經刷完條碼結完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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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侵占也是客人告你,哪輪的到黑心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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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所以是告他詐欺啊 有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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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吧..可是我沒想這麼多 其實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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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事情解決完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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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這種老闆就是專門欺負你這種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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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這句話只會讓人說你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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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請去里長那邊告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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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幫助你 也幫助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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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 可是我本身是無力對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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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錄音只有在櫃檯 倉庫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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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話幾乎都在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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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很笨 幹嗎剛碰到事情就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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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呼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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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還比較像詐欺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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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一個超商店長而已 何來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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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個清寒家庭的大學生而已哪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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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就是沒有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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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根本沒證據說你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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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還破過產的勒(這是真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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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知識也是很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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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是有點傻 但當下是一定會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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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你的對手只是個廢物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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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怕到不代表無力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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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他收下你的錢是確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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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慘就現在這樣 順利的話 光和解 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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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3w以上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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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我真笨 他憑什麼收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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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我只能說你活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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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說叫你去跟里長靠邀 你也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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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你身分&家庭所得無關 跟你心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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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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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唸的書比你爸多吧 法律常識應該也比你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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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吧 但是論心態 你爸強過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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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覺得他好可憐 被大家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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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結論他一定不會有行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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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教就衝呀!放任只會製造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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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自白書~是否在你自由意志下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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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 有沒有恐嚇你不寫就..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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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附加個強制罪是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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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發現文章頂 95/hr 這也能爭取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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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店長能活這麼久也很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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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說說就一堆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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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我寫時說 本人自由意識下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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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 寫什麼都沒意義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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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一直拿95薪@@有問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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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人死人 你自白說人是你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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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在法律上有效力嗎= =答案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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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當然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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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有很多限制 比方說自白任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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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說自白不能作為唯一證據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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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有嗎?我是說實際上真的有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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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其他佐正 犯人隨時可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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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東西丟垃圾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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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確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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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只說 效力是哪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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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156條第一項就寫說自白得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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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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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說啥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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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你可以有1001種理由 說是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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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 為有其他證據才有效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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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條第二項也寫說自白不能為有罪判決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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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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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那個跟自白的效力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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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你不覺得自白書是多此一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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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自白書本來就是有跟沒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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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到底在講"自白"還是"那份"自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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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我才會說他沒有效力 跟垃圾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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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份也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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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回你舉的那個奇怪的殺人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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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算寫說這是我自願寫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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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那個是真的有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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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ㄎ~得~為證據 這得字 剛好解答樓上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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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他有跟梅都一樣就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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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信 去問里長或是律師 他會笑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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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為證據 不就是說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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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機會換個地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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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我覺得打太多字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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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記得他倉庫沒錄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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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你可以公怖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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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0:28, , 86F
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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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0:55, , 87F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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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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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2:08, , 89F
我覺得你貪這個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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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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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的意思是想辦法得到想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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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問題活該? ← 個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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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整篇我覺得原PO就當一次經驗學個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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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知識也要有常識,這種壞人不會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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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應該要爭取一下耶..不然這樣只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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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死的 受害者只會多不會少 你挺身而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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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幫助其他人 上面很多高手都給你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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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公布店家或投訴媒體也是給他們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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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就這樣忍下來~無關的人看了都生氣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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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OdWShE (part-time)
文章代碼(AID): #1DOdWShE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