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生兼助理 算勞工納保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kkoowwee1102)時間12年前 (2014/05/24 09: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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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4/ 35850181/%E5%AD%B8%E7%94%9F%E5%85%BC%E5%8A%A9%E7%90%86%E7%AE%97%E5% 8B%9E%E5%B7%A5%E7%B4%8D%E4%BF%9D http://ppt.cc/4gRX 學生兼助理 算勞工納保 成大生成首例 「盼6萬人全受惠」 2014年05月24日 更多專欄文章 勞動部首度認定兼任研究助理是勞工,一成功大學研究生獲納勞保。辛啟松攝 【許敏溶、唐鎮宇、蔡永彬╱台北報導】許多學生在大學內兼任研究助理,校方 是否需幫學生投保勞保引發爭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去年向勞動部檢舉大學 未依法幫兼任助理保勞保,勞動部近日首度認定,一名成功大學學生兼任研究助 理也是勞工,成大已在本周幫學生投保勞保。高教工會昨呼籲各大學比照辦理, 勞動部應全面清查開罰。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受僱於5人以上企業的勞工均須強制保勞保,但國內各 大學有 6 萬多名兼任研究助理,多數均無勞保。高教工會去年11月募集49名學生 向勞保局檢舉校方未依法納保,勞動部近日首度認定其中一名成大台灣文學系碩士 生吳馨如,與校方有僱傭關係,本月初要求校方幫她保勞保,成大周二已照辦。吳 馨如昨說,很高興能納保,但無法理解校方為何不將其他個案全納保。 勞保局歡迎檢舉 勞保局保費組長李靜韻說,因科技部規定兼任助理有明確工時規範、競業禁止等, 因此認定領科技部經費的研究助理和校方為勞僱關係,高教工會檢舉案中已有約 7 人因此納保;但勞保局無法全面清查所有助理狀況,歡迎檢舉。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說,並非所有個案現都被勞動部視為僱傭關係;教育部正在 研擬草案,將制定通案性原則,界定學習及勞僱關係。 成大主秘陳進成說,兼任助理是否納保牽涉廣泛,等教育部確定原則後,會依原則 辦理;但若每個助理都要投保,經費又無法增加下,兼任助理名額勢必減少,受影 響的還是學生。台大及交大都說,會依教育部的原則辦理。 籲各校比照辦理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胡清雅說,勞保局既已認定學校與兼任助理間的僱傭關係,代表 可通盤適用,盼各大學比照辦理,呼籲勞動部勿採「個案認定」,應全面對違法大 學開罰。 勞保投保規定 ★投保對象:勞工年齡15歲以上、65歲以下,且公司規模達5人以上者,僱主應幫勞 工投保 ★投保規定: .依勞工薪資對照勞保局投保薪資分級表,以較高者納保,如勞工薪資為4萬 1500 元,落在投保薪資分級4萬 100元和4萬 2000元,就應用4萬2000元納保,上限為4萬 3900元.目前費率為8.5%,其中僱主負擔7成、個人2成、政府1成 ★罰則:若僱主應幫勞工加保而未投保,依僱用之日到參加保險前一日,期間僱主應 負擔保險費金額的4倍處以罰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學生也要有勞保. 即使是學校研究助理。請不要忽視了自己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65.1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400895962.A.D66.html
文章代碼(AID): #1JV_dQrc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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