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有些事我就是堅持我的風格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蕭雲)時間8年前 (2016/05/25 01:07),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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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Part-time的水量,除去不合規定被刪除的不說,每天沒有一百也有五十篇。 每篇有錯都要先提醒、給時間改,不改才刪的話,乾脆找來四個板主24H站崗好了。 今天板主不是沒規定就刪文 [公告] Part-time板規 (2014/11/18) 對板規不明白、不知道怎麼寫才對,問立法人,也就是板主。 嘴巴是拿來問的,不問,然後被刪除才來怪板主不給機會?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知錯不省,反倒一昧指謫板主,板主還要冒著被告到小組板的風險解水桶讓你抗辯? 被處分後有這麼多時間來戰,被處分前甚至是發文前怎麼沒有時間問板主? 回公告文應該是比照公告文用1-B辦的,大家掰掰。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64109626.A.D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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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讓他解釋 我版主隨時可以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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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一直哭版規幾千字,想說看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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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減字數,結果連一千都不到,沒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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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還可以這樣哭,要不要先請一個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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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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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這些行為缺陷的人,辛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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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看一下,版規10條而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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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不過好像是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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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0:47,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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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1:17,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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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昧一味已共用了,台灣文字越改越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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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H8ewtz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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