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問承攬關係的定義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m06y30)時間3年前 (2021/05/11 09:06), 編輯推噓7(818)
留言17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本分類目前修正文一帳號一日最多三篇,依性質自行定名為 [討論]、[心得]、[問題]、[閒聊],灰字閱畢後得全數刪除。 最近友人前往某家算是代銷公司短期打工?(暫且稱之) 當初該公司發文誠徵工讀生 有規定上班時間每天10:00-19:00或09:00-18:00 工作就環境清潔,接待客戶,主管交辦事項等等 公司說做一天發1500,但其實沒有實際的休息時間,因為中午吃飯吃一半也有需要接待客 人的情況,也常常在群裡要工讀生記得這個記得那個,要有禮儀禮貌等等之類的 但今天我深入了解才發現,友人說超時沒有加算1.33外,公司說因為跟他是承攬關係,所 以也沒有勞健保 我也上網查詢了下承攬關係的定義,但還不是很確定是否自己理解有誤 友人說在面試時公司就直接說是承攬關係,所以認知上就是他跟公司應該是承攬關係 請問是否友人遇到假承攬真雇用的情況?? 代銷公司的工讀生算是承攬關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6.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620695177.A.1B3.html

05/11 09:45, 3年前 , 1F
基本上真正的承攬通常是指SOHO在家接案那種
05/11 09:45, 1F

05/11 09:45, 3年前 , 2F
有固定上班時間地點、接受指揮監督 就不會是承攬
05/11 09:45, 2F

05/11 10:48, 3年前 , 3F
很多這種假承攬,反正政府也覺得要你自己跟老闆說^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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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1:16, 3年前 , 4F
應該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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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2:54, 3年前 , 5F
你朋友慣老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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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3:40, 3年前 , 6F
看當初面試時有沒有簽所謂的承攬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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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5:57, 3年前 , 7F
這一聽就是想用承攬來規避該負的責任,這種人一定沒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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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5:57, 3年前 , 8F
心,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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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7:25, 3年前 , 9F
這種明顯是雇用啊~趕快去檢舉,不然勞健保跟勞退都沒有
05/11 17:25, 9F

05/11 17:25, 3年前 , 10F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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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8:36, 3年前 , 11F
一聽這就是僱用,但不想負擔勞健保與保險勞退等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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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8:36, 3年前 , 12F
保障,假承攬真僱用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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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7, 3年前 , 13F
噓你朋友的老闆。只要你朋友"必須"出門到指定工作地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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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8, 3年前 , 14F
不是承攬。地方勞動局給他檢舉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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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9, 3年前 , 15F
勞動局的管轄範圍以工作地點為主。我的案子就是松山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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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59, 3年前 , 16F
作,所以我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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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18, 3年前 , 17F
原PO朋友走調解的話,調解當天記得找人一起去。
05/12 20:18, 17F
文章代碼(AID): #1WcTY96p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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