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不要再用店名,請用公司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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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2→)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nYM (先先)時間14年前 (2010/09/01 12: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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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先聲明我沒有文章被刪,只是一些建議!. 今天看到C板大這篇文之後. 我一時興起去點了點這兩個網站,. 結果查詢不到我爸的營利事業登記,. 後來是用關鍵字查詢到的,(一開始是輸入全名,且確定無誤). 之後致電稅務入口網才知道,. 全名裡有字在國稅局電腦被當成是"罕用字",. 所以不管我電
(還有206個字)

推噓3(3推 0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lo (㊣色研所所長)時間14年前 (2010/09/02 01: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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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其實板規寫得很清楚,在這部份上頭並沒有問題,. 如果您的公司有此類的問題,請盡量使用統編,板主僅能以官方的查詢為依據 :). 謝謝您的意見 :). 第七條 嚴禁個人徵求範圍. 座談會業者、市調訪問業者、補習班業者、展場活動、攝影、網拍、促銷、. 外拍、經紀、搬運工讀、試吃工讀、選
(還有29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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