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執業藥師有關繼續教育問題?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Jay)時間14年前 (2011/07/12 14:58),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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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藥師執業登記與繼續教育辦法》中提到: 藥師執業登記執照更新是六年一次, 執照更新時需要最近六年內接受繼續教育150點證明文件。 首次執業藥師及格未逾五年免檢具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逾五年者需檢具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5點以上。 問題: 我是高考及格後未逾五年,還未執業過藥師, 在去年有修過31學分繼續教育(未入公會非會員報名), 在面試時還是會被問到我有無修完學分,有些應徵工作條件也有兩年48學分的標示, 請問像我這樣要修多少學分才夠 ? 若是我還未執業超過一年後我31學分是不是就歸零了? 感謝不吝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184

07/12 14:59, , 1F
可打去臨床藥學會問問 或公會諮詢
07/12 14:59, 1F

07/12 15:21, , 2F
99/01/01後修的學分,可以累計在六年內,不會歸零
07/12 15:21, 2F

07/12 15:22, , 3F
記得去年10月左右健保局有公告廢除簽約需2年48小時學分
07/12 15:22, 3F

07/12 15:23, , 4F
但不知道為什麼一大堆診所藥局的還要48小時學分幹嘛~
07/12 15:23, 4F

07/12 16:58, , 5F
我知道了 感謝回答~
07/12 16:58, 5F

07/12 18:29, , 6F
請問二樓大大 那我98年中修的48學分~~還有用嗎
07/12 18:29, 6F

07/12 23:04, , 7F
我記得執業日往前推算一年內有25學分即可~
07/12 23:04, 7F

07/15 20:28, , 8F
我年初打去公會問 他說負責藥師還是要兩年資歷欸
07/15 20:28, 8F

07/15 21:13, , 9F
健保局廢除兩年限制,但藥師法仍有兩年條款
07/15 21:13, 9F
文章代碼(AID): #1E6_2MGr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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