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桃園縣衛生局-科長預估缺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DDLEE (happy together!)時間14年前 (2012/02/05 22:22)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 1人參與討論串1/1
一、職 系:藥事職系
二、職 稱: 科長
三、名 額: 1名(視成績擇優備取1名,本職缺為預估缺,須俟原任人員離職,始確
定錄取)。
四、官等職等:薦任第9職等或師(二)級。
五、性 別:不限
六、所需資格條件:
任現職滿1年以上,且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或具師
(二)級任用資格之醫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第1至第5款各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1.考試,具下列條件之一:
(1)高考、特考(含升等考)考試及格,具有藥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
職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高考、專技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檢覈考)及格,具有醫事人
員師(二)級任用資格。
2.學經歷:大學以上醫藥、衛生護理相關系所畢業,且具2年以上行政
或管理經驗。
七、工作項目:綜理食品藥物業務、毒品危害防制業等相關工作(本項職務必要時須配合
加班及假日出勤)。
八、工作地點: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桃園縣政府縣府路55號)。
九、送件時間:自101年2月2日起至101年2月10日(星期五)止,備妥相關資料(請以A4
格式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郵寄桃園市縣府路55號,桃園
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信函封面註明應徵職缺: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不符者恕不退
件;如欲退件者請以掛號附回郵信封。
十、應附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照片﹞、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畢業證書、考
試及格證書、歷年銓審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如以醫事人員資格應徵者,請另附師級
證書(正、反面)影本;現職銓敘審定為師(三)級者,並附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之經
歷證明以及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90小時以上,或修習相當於碩士、博士之
醫事專業研究課程5學分以上或有專科醫師證書後,接受繼續教育核准展延證書效期,且
仍在效期內之證明等資料影本。
十一、甄試方式:1.筆試60%:(公衛計畫撰寫與食品藥物法規)2.面試:40%。
十二、考試時程:
(一)上開應附證件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名單,日期:101年2月15日(
星期三)下午於本局網站:http://www.tychb.gov.tw/公告【徵才訊息欄】,不另行通知
。
(二)考試時間:101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
(三)考試地點:本局401會議室。
十三、附 註:聯絡人:人事室 許小姐電 話:(03)3340935轉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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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74.4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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