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含藥化妝品改名 不能稱藥用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時間12年前 (2013/12/03 20:3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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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8335554.shtml 目前市面上有所謂含藥化妝品,必須向食藥署查驗登記,不過,考量其中與真正藥品仍有 很大差距,為避免民眾混淆,以為含藥最好,食藥署完成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明年初將送立法院審查,修法通過後含藥化粧品不能出現含藥或藥用,將改為特殊用途化 妝品的字眼。 食藥署技正鄧書芳表示,目前化妝品分為一般化妝品及含藥化妝品,一般化妝品本來就不 能標示藥用或含藥的字眼。而含藥化妝品則必須經過查驗登記,含藥等字眼也必須視個案 申請才能標示,但為了避免民眾混淆,以後不會再有含藥化妝品此分類,將改為「特殊用 途」化妝品的字眼。而在加重罰則上,廣告誇大不實者,將由現行5萬元以下,提高至開 罰4萬到20萬元,標示不實由現行10萬元以下,加重為60萬到500萬元。 ===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砍頭的生意有人做。 一個oo保養品電視購物可能就好幾千了,這罰則感覺罰不痛 /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08.12

12/03 22:24, , 1F
終於 看不慣很久了
12/03 22:24, 1F
文章代碼(AID): #1IdS_DrC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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