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版相關 Q&A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以和為貴)時間18年前 (2006/06/13 17:15),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Q 1:已有租屋三版,本版有何不同之處? A : 本版定位 他版或網站得知待租之屋 -->行前或於本版找有無過來人經驗 -->抉擇是否實地觀察(建議應該要) 明顯並無和租屋他版之功能重疊,亦可說是相互為用。 Q 2:租屋經驗是否會被利用成廣告文 ? A : 除了在格式上調整(如年份為單位,並不提租金坪數和房東電話) 為避免外,亦於底下以星號文字為提醒。 廣告文,大概可分兩種 一種是明顯的,貼出電話和坪數租金,結局當然是回收桶 另一是非明顯,亦即以不實陳述灌水 不實陳述者,於各處皆可能發生。 無論是誹謗其為惡屋,或灌水其為佳屋。 此乃已既存的問題,並非本版所製造,需釐清。 解決之道在版友勿全然依賴,而應理性將其所述為觀察重點。 倘若因此一概不接受他人經驗之文,豈不因噎廢食? 換句話說,本版若成"惡屋經驗版",亦有不實陳述的擔憂(惡意誹謗) 操之在,版友應以何態度去面對文章。(是以一概於底下放置提醒語之故) Q 3: 暴露地址對房東和現居房客有安全疑慮? A: 詳細位置曝露的本身並不是問題,若此說成立,一般租屋廣告皆可見 曝露的地址,甚至電話,如此豈不更危險 ? 比方-->    http://www.e-rent.com.tw/2000/ 縱無留地址者,一通電話即可問到。 真實的危險,在於版友分享經驗文中,暴露了房屋的安全漏洞,比方 [門口的鎖很濫,一下就可開了],如此可能會造成現居者危險。 關於此點,會在版規叮嚀,在格式也會再補充加入此點。 Q 4 倘若依理想蒐集得各屋之經驗文,恐怕BBS容量不夠? A: 看板版面文章是有上限的,18000~20000 精華區沒有上限 所以,原則上會定期將租屋經驗文移至精華區以作保留。 Q 5 開放經驗討論是否更好? A: 本版本以收集網友實際租屋經驗為主, 至於分享其他租屋資料當然亦可,這是一般皆有的功能,並無禁止。 有好文章一樣收錄。 -- 分享,開啟了人類文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0

06/16 00:41, , 1F
感覺真詳細
06/16 00:41, 1F
文章代碼(AID): #14Ze99au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4Ze99au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