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金稅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高級雜工)時間19年前 (2006/10/17 16:2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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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媽之前找房子找了好一陣子, 終於找到一個符合各方面條件而且租金便宜的房子。 一開始房東就是因為比較沒時間處理房客的事情,加上長時間不在台灣, 所以願意以便宜的價格出租,而且幾乎沒什麼限制, 唯一的要求就是如果國稅局問我們關於房子的事,就說是借住的,不要說是租的。 簡單來說,就是要我們配合逃漏稅。 我們答應配合,因為對我們來說其實沒什麼差,而且房子的條件確實不錯。 我們付房租的方式是透過支票,一次給半年份的房租。 昨天晚上我剛好不在家,我媽轉述昨天房東來我家拿支票的時候, 在租賃契約書上加了一條,直接叫我媽簽,我媽也就糊里糊塗的簽下去了。 @@" (真是服了我的蠢娘,簽之前都不會問清楚的.. ) 今天我媽愈想愈怪,跟我商量之後打電話給房東追問, 條款的內容是:承租人:租金稅外加由承人報稅自繳。 房東說,因為之前曾經有房客答應幫他們不給國稅局查到,可是後來卻去報稅, 結果房東被查到租房子給別人,所以要繳稅。 所以才會在租賃契約上加了這一條。 雖然我媽是有點蠢,可是我覺得房東在不溝通告知的情況下讓我媽簽其實有點不道德。 我媽跟房東談過的結論是,我媽承諾不會在外面說我們租房子什麼, 可是萬一真的給國稅局查到,稅金不應該由我們負擔。房東也說好。 但是如果我真的是那個房東,在我媽都愚蠢的簽下去的情況下, 就算不是因為我們害他被查到,稅金也一定是要給我們付阿。 我想請問這樣子的條款合法嗎? 如果到時候真的被迫附那個租金稅,有沒有什麼辦法反制? 附註一下我家的情況, 我們大概租了一年多,簽約是簽三年, 房東的戶口沒有移走,我們家的戶口也還沒遷進來。 -- Half of what I said is meaningless, but I said it so that the other half can reach you -- http://www.wretch.cc/blog/weitzer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74.24

10/17 18:14, , 1F
房東雖然蠻陰險的 不過應該是怕房東把租金拿去扣抵所得稅
10/17 18:14, 1F

10/17 18:15, , 2F
所以只要你們沒有拿來報 國稅局也不會查到 這合約就沒差
10/17 18:15, 2F

10/17 18:16, , 3F
啊 我第一行寫錯了 是 "怕房客把租金拿去扣抵所得稅"
10/17 18:16, 3F

10/17 18:17, , 4F
因此不要擔心了 尤其房東長期不在台灣 更不想自找麻煩
10/17 18:17, 4F
文章代碼(AID): #15D9BxwO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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