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樓上吵到住不下去想提前解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susu)時間18年前 (2007/02/13 11: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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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會想租一整層就是因為想圖個安靜的地點,反正在台北也待個一年多而已 房東一聽說我怕吵 一直說這邊最安靜了,最適合了,於是我們簽約了 還說這邊鄰居是小學主任退休,還有醫生等等,素質超高環境又好 (結果那個主任和醫生是同一家,醫生似乎也沒住在這種吵死人的環境 大概一半的住戶有點狀況,那戶被拿來當標竿的主任鄰居根本被炒的快瘋了) 所以就花了兩萬多租了大概三十年的公寓(後來聽說租貴了,其他都只有一萬多 不過反正大學附近的租金本來就比較會哄抬) 問題是正樓上住了一個精神病患,半夜不睡覺拼命敲敲打打挪家具砸地板往樓下波水 不知道穿木乩還是超厚底高跟鞋狂奔整夜 有時候好一點 可能晚上十二點到早上八點間只吵了兩小時 有時就是整晚吵,根本無法睡,加上樓梯層版薄,吵翻天了,錄音也一清二楚的 我們自己去跟樓上溝通過,樓上根本不承認(可是後來發現她們在這邊超有名) 請房東去溝通,房東有去溝通一次,畢竟是老鄰居,對方收斂了幾天 還一職說對方家裡都有看他晚上十一點吃過藥去睡了,所以不是她們(騙鬼阿) 最近又開始越演越烈 再次找上房東,房東說很難跟他們說(因為她們不承認阿),根本沒辦法 之前想找警察,可是房東希望我們不要,一直說找警察沒用拉等等 (大概怕這房子以後留下紀錄,學生就不租了,或是鄰居間有摩擦) 請問我能提早解約嘛? 又,押金四萬二在合約上為押租保證金,如果提前解約是不是就拿不回來?? 條約內容有一條: [契約期間內乙方(我拉,承租者)若你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 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店房)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這樣是說我的租金不能拿回來,但是押金可以嘛???? 如果租金拿不回來,但是押金可以,那我會很高興!! 有稍微跟房東提過可能想搬出去,房東也表示了解(點了點頭) 不過因為房東太太比較[厲害] 不知道回去後會怎樣 也不知道要跟房東說我們租金付到她們找到新房客為止(可是她們又很挑房客) 還是說找到房子提早一個月跟她們說?? 請大家幫幫忙~~~~謝謝謝謝,如果有其他建議也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64.175
文章代碼(AID): #15qJ8nwq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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