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二房東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JO)時間18年前 (2007/06/22 11:4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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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板上的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若當初訂書面租約時 出租人從未告知其是二房東的身分 之後因房屋所有人(或可說是屋主或真正房東)表示將收回房子 (此亦為二房東轉達其欲出售該屋) 致使當初不知情的承租人被迫提前遷出 (租約仍尚未期滿,且押金當初亦已依約定支付給二房東) 降的情況, 請問締約時太過大意且倒楣的承租人 有沒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或應受保障的部分呢 ? 另外這樣的租賃契約可否申報所得稅扣繳呢? 感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93.248

06/22 18:11, , 1F
只要有契約有收據就可以報稅.
06/22 18:11, 1F

06/22 18:11, , 2F
但是契約上要有房東的名字身分證字號房屋地址.
06/22 18:11, 2F
文章代碼(AID): #16UqMaK5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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