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談提前解約事宜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台北 我來了!)時間18年前 (2007/08/20 01: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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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於8/11和房東簽一年約 付了三個月租金+兩個月押金 但現因為不可抗拒的因素想臨時解約 我們的合約是那種文具店版的。 關於解約的內容如下: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 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 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1.現在若我們直接談解約 依法可拿回多少錢呢?? 2.爬文有看到版友建議幫忙房東找房客 會比較好談嗎?? 請有這方面經驗或瞭解這方面的前輩能給我建議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93.152
文章代碼(AID): #16o7eCnR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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