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之處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nienfish)時間18年前 (2007/08/25 15:2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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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排到學校住宿的床位了 但在暑假初已經在外承租房子 因為是簽一年的約 如果跟房東提前解約 不知要付給房東多少額外的錢 目前是: 一個月九千元 押金一萬元 契約是房東從崔媽媽租屋下載的 其中 第十三條 乙方得提前終止本約 但應於一個月前通知甲方 並應另行給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之租金金額 請問這個意思是如何 是說如果我在八月底跟房東講不住的事 那麼我需住到九月底(因為要在搬走前一個月告知房東) 然後再給房東額外的一個月租金(違約金?) 所以只要再付兩個月房租的金額共一萬八加水電網路費就好了嗎? 那押金可以拿回來嗎 謝謝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39.65

08/25 20:38, , 1F
簡單說就是住到何時 租金給到何時 違約一個月賠償 押金取回
08/25 20:38, 1F
文章代碼(AID): #16pzffjp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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