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合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女生很容易感到不安..)時間18年前 (2007/08/27 00:3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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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就是租屋時跟房東簽契約書後, 發現裡面有兩條規定是我看不懂, 1.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 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2.本租屋憑單扣繳由甲乙方(未圈哪一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這條是表示這租金是不能報稅的嗎?還有有別的意思? 麻煩哪為熟悉法律的達人,幫我解答一下吧..... 感謝~~~ 變成肥菜鳥的上班族 叩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67.118

08/27 09:24, , 1F
不用擔心 稅法上納稅義務人 跟扣繳義務人是固定的
08/27 09:24, 1F

08/27 09:25, , 2F
另外在契約上就算載明不能報稅 也是無效的
08/27 09:25, 2F

08/27 22:54, , 3F
這個不是討論很多次了嗎...爬個文吧。
08/27 22:54, 3F
文章代碼(AID): #16qQp7pj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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