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sOlitAiRe)時間18年前 (2007/10/17 01:0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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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各位大大租屋契約上的問題,大家都知道跟房東租屋原則上是一年合約 但是在我手上的這份契約上寫的一年租賃期根本不到一年→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定為ꐊ一年0個月即自民國96/10/15起至民國96/10/31止。→這樣我是不是可以不用履行所謂 的一年契約,如果我月底搬出去是不是可以不用付所謂的違約金@"@~~th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36.48

10/17 01:22, , 1F
排個版吧
10/17 01:22, 1F

10/17 10:51, , 2F
這應該是筆誤吧,該付的還是要付,如果違約的話。
10/17 10:51, 2F

10/18 12:20, , 3F
既然是筆誤就找房東一起更正 搬來搬去你沒有比較方便
10/18 12:20, 3F
文章代碼(AID): #175E_lPl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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