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租約未滿即搬走,如何報稅
我是今年剛畢業的新鮮人
半年的讀書,半年的工作
租約是從7月簽到明年6月底
我已付2個月押金,預計住到今年12月底
期間的房租與水電費按月交納,沒有收據
但是房東在他的本子裡有記起來
因為約未滿我即毀約不住,所以他可以收我一個月押金與1000元清理費
(因為是契約明定,所以我也該依法讓他扣押金,這都OK)
那如果明年要報稅的話,契約該重訂嗎?(EX.一年約改為半年約)
我怕房東不給我報稅,連契約也想收回去的話,那重訂更不可能了
再加上我沒用轉帳給房東,都是現金給付,所以也沒有房租收據
(因為報稅好像要契約影本與房租收據)
雖然我今年收入報稅後,應該不用交稅
可是我想知道如果契約期未滿即中止,我也沒交費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15.175
→
12/03 18:57, , 1F
12/03 18:57, 1F
→
12/04 09:40, , 2F
12/04 09:40, 2F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