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租約未滿即搬走,如何報稅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散步在淡水河畔)時間18年前 (2007/12/03 14:2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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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剛畢業的新鮮人 半年的讀書,半年的工作 租約是從7月簽到明年6月底 我已付2個月押金,預計住到今年12月底 期間的房租與水電費按月交納,沒有收據 但是房東在他的本子裡有記起來 因為約未滿我即毀約不住,所以他可以收我一個月押金與1000元清理費 (因為是契約明定,所以我也該依法讓他扣押金,這都OK) 那如果明年要報稅的話,契約該重訂嗎?(EX.一年約改為半年約) 我怕房東不給我報稅,連契約也想收回去的話,那重訂更不可能了 再加上我沒用轉帳給房東,都是現金給付,所以也沒有房租收據 (因為報稅好像要契約影本與房租收據) 雖然我今年收入報稅後,應該不用交稅 可是我想知道如果契約期未滿即中止,我也沒交費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15.175

12/03 18:57, , 1F
請問如果房租一個月少500及給報稅二擇一,哪一個較好
12/03 18:57, 1F

12/04 09:40, , 2F
1樓可以算一下你的稅率到幾%,有時500/月可以省更多哩!
12/04 09:40, 2F
文章代碼(AID): #17Kw3jID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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