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大家幫我想該怎麼跟房東商量續租?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娜米)時間18年前 (2007/12/04 01:00),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標題看起來很怪, 續租房東就有錢賺啦~ 但事情總是沒想像中簡單, 先讓我描述一下我所在的環境和房東的習慣: 我讀中原, 租屋地點是學校門口的中高價位套房(以中壢的行情來說), 機能方便有車位還有管理員, 一直都算熱門品項... 我一直都督促自己加快論文工作的進度, 教授也支持我盡量在明年二月畢業, 但因房東一向半年簽一次約(即1-6月、7-12月), 迫使我不得不前去商量多租二個月. 我曾探聽過, 以往有人發生類似欲短期續租的情況時, 房東會請他搬至空房(可以看出他完全無法忍受房間有待租期). 但我不想在論文最緊急且還要準備畢業口試的階段(明年一月中)分心於搬家的事物. 一個已經住三年半的大房間要整理打包是很耗時間的... 我可能是第一個想賴在原地的住戶, 不知要怎麼做才能說服房東? 註:房東是典型的只認錢不認人類型, 且超會聊但是一小時後主張仍不變... (我以前竟然都乖乖地聽他數落其他住戶,真蠢!!) 拜託大家幫我想想呀... 真的會超級感激的<(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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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你會幫忙找房客,讓他收租不中斷.
12/04 06:31, 1F

12/04 10:13, , 2F
那就直接續租半年 然後你自己再找房客替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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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11, , 3F
看來不能讓房間空著是唯一準則,謝謝樓上兩位的建議,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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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可能也是創舉,愛錢的房東真是令我害怕呀(冷汗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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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0:06, , 5F
你就先簽到六月呀之後在找人 找不到先搬走就給1個月押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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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0:06, , 6F
問題沒有那麼難解決吧....最糟就是浪費一個月押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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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1:26, , 7F
嗯嗯,這也算作最壞的打算了,只是不能被金主父親大人知道
12/04 21:26, 7F
文章代碼(AID): #17L3OJpk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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