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算搶奪與私闖民宅嗎? 又屬告訴乃論與否?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蝦餅)時間18年前 (2007/12/09 03:30),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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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作者: tsscoec (蝦餅) 站內: ask 標題: [請益] 關於這樣算搶奪與私闖民宅嗎? 又屬告訴 … 時間: Sun Dec 9 01:06:59 2007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晚上因為我房間的門鎖壞了 請房東來看的時候(後來是房東的老公來) 他先是用他的備用鑰匙試開 開不成之後 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就逕自從屋後的窗戶爬入我屋內開門 隨後又以修理門鎖為由 在未經我許可之下又自行將我工具包拿走 經我嚴厲告之:"這是專用工具包 不能拿來做其它用途" 我試著要拿回我的工具包時 他開始跟我拉扯工具包 並大聲說:"我幫你修門鎖 你還這樣是什麼態度" 讓我嚇到而後鬆了手 請問: 他有私闖民宅、搶奪、恐嚇嗎? 又這些都是屬於告訴乃論的嗎? 如果到警局報案 之後可以撤案嗎? 請問我該存留那些物證 他踩過的痕跡...etc? (人證的話有住我對面的室友 爭吵聲音還不小) 我需要寄存證信函過去給他嗎? 但是我不知道他的姓名跟住址。 問題頗多;先跟板友們說聲謝謝,看完這篇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6.232

12/09 01:42,
他未經你同意進入你房間就錯了..
12/09 01: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6.213 ※ 編輯: tsscoec 來自: 61.224.46.213 (12/09 03:37)

12/09 15:54, , 1F
侵入住居是一定的
12/09 15:54, 1F

12/09 23:52, , 2F
不知道姓名住址 契約簽假的嗎
12/09 23:52, 2F

12/10 12:49, , 3F
搬吧!看你的敘述就知道你和房東的關係極不好!
12/10 12:49, 3F

12/10 23:22, , 4F
因為房東沒跟我們一起住 簽約只寫我租的地方而已
12/10 23:22, 4F

12/10 23:22, , 5F
而且闖進來的是房東的老公 不是房東
12/10 23:22, 5F

12/10 23:23, , 6F
幸好租約到今年一月底就到期了...
12/10 23:23, 6F
文章代碼(AID): #17Ml3FBc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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