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租約到期不續租,一個月前必須通知?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任天狗)時間18年前 (2007/12/16 11:27), 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的租約到這個月底,也找好要搬的地方,不過我12/15才通知房東。 (因為不確定是否真的要搬,最近看到不錯的才決定要搬) 我搜尋過知識+,不過還不太明瞭,只知租約分定期租約跟不定期租約,我的是簽定期的。 想請問一下定期租約不續租,是否一定要在1個月前通知? 我怕房東扣留押金之類的問題。 (我是月繳的,這個月的已經繳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68.138

12/16 11:53, , 1F
自問自答,剛剛網路上搜尋到這段。
12/16 11:53, 1F

12/16 11:53, , 2F
定期租約契約到期,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於到期日當然
12/16 11:53, 2F

12/16 11:54, , 3F
終止,不必另外通知。
12/16 11:54, 3F

12/16 11:55, , 4F
以上來自 中華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文中律師
12/16 11:55, 4F
※ 編輯: Nintendog 來自: 140.116.168.138 (12/16 11:56)

12/16 12:14, , 5F
合約上沒載明到期要預告不租或租的話 他不退押金就告他侵占
12/16 12:14, 5F

12/17 02:45, , 6F
你先看你的租約吧.文具店買的大多都有註明提前告知的約定
12/17 02:45, 6F
文章代碼(AID): #17P9icxL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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