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押金很重要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JuoWei)時間18年前 (2008/04/23 06:29),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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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來潮,分享一下之前租屋的小小心得,此篇所要表達的是,押金的重要性。 ==================落落長碎碎念之經驗分享=================================== 前年因為工作因素,在新竹租了間獨立套房, 那間套房是由上一任租約未滿的房客尋找下一任房客, 當初看了就很滿意,決定要租。 她說因為工作的因素,比較少會再來新竹, 所以她說,我把兩個月押金給她,她給我鑰匙,然後我之後再跟房東簽約,(簽約一年) 當下就立刻提了一萬五給她,拿了鑰匙,迅速的搬家了。 (現在想起來,覺得自己真是阿莎力。Orz) 後來離職,準備搬家,想從新竹要搬到台北, 台北房子四月中已經找好了,但是新竹租約還剩下半年左右。 房東先生說,如果我可以找到下一任房客,就不會扣我一個月的押金。 為了不讓我的7500被扣掉,在bbs上打出了第一個月租金可少兩千的優惠, 想說,犧牲2000,保住5500,應該不會太吃虧。 後來第一位來看房子的小姐,看過兩遍之後原本說不租,過幾天又改口說要租, 當下我也沒想那麼多,必須要先跟她收押金什麼的,(失敗!!) 就跟她約了一週之後,三個人跟房東在新竹碰面簽約。 當我在台北都安頓好,依照約定的時間,搭上客運要到新竹拿回我的押金的時候, 簽約前半小時,我人都在客運上,剩十分鐘到新竹, 對方打來跟我說,因為男朋友工作關係,不能租了。 (天啊~~~我的押金跟交通費。) 又急又氣的情況下,還是口氣儘量和緩的跟她商量了一下, 理論上當初她說要租的時候,她就應該要先付押金, 可是因為我單方面的信任(跟傻),所以沒有特地先跟她拿,她這樣讓我損失了5500, (就是不會被扣的一個月押金7500-給她的2000第一個月優惠) 因為我已經人都搬到台北了,一時之間也沒辦法找人去看房子, 隔兩天就是新的一個月,如果不付下一個月的房租,就要被房東扣押金。 (不管怎樣都是7500的損失。) 她那時自己也覺得很不好意思,這樣臨時反悔不好,承諾會給我補償,2000。 無奈之下,我也只好答應了。沒魚蝦也好~~ (不過她的男朋友是堅持,這只是口頭契約,交易不算成立, 但她自覺理虧,那時我還覺得,這位小姐人還不算太差。) 後來跟房東算清電費,押金當然是被扣了一個月了, 回到台北,默默的等著那位小姐轉帳。 過了半個月,她說的2000還是沒有轉來, 傳了短訊,跟她表明我因為這樣意外的損失了5500,過得很拮据,對方也都沒回, 我只有勒緊褲帶,有一餐沒一餐的,度過了那個月。 (對那時失業的我來說,5500是一整個月的生活費了 >"<) 朋友說,這種情形,是我自己太傻太天真,沒有先收押金, 對方法律上來說,沒有任何不對,只能夠說他們不夠道德, 我也只能啞巴吃黃蓮了。 以前不覺得押金的重要,想說,反正我一定會乖乖付房租的,房東不用擔心, 現在才了解,原來,押金不是防乖乖牌的。唉~~ 第一次租屋就吃這種悶虧,誰叫自己笨, 那麼呆,不坑我坑誰啊>"< 沒關係~~我已經長大了,也勇敢的走出陰霾, 將此小小經驗分享給大家,別像我一樣,呆呆傻傻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34.237

04/23 11:49, , 1F
口頭的租約也是成立的喔
04/23 11:49, 1F

04/23 11:50, , 2F
對方法律上而言違約 還是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04/23 11:50, 2F

04/23 11:50, , 3F
不過問題是要怎麼證明他當初跟妳約定好
04/23 11:50, 3F

04/23 13:18, , 4F
我不大喜歡這種要幫房東找房客的方式 唉
04/23 13:18, 4F

04/23 13:40, , 5F
我也不喜歡,看到這種都不考慮,找房客應該是房東的工作
04/23 13:40, 5F

04/23 14:44, , 6F
如果是我~我會直接放棄那一個月的押金~沒必要幫房東找
04/23 14:44, 6F

04/23 14:45, , 7F
房客而給自己添麻煩又一肚子氣!!!!
04/23 14:45, 7F

04/23 16:32, , 8F
口頭租約成立的前提:有錄音為證。
04/23 16:32, 8F

04/23 16:33, , 9F
不然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是沒有效力的。
04/23 16:33, 9F

05/16 20:31, , 10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5/16 20:31, 10F
文章代碼(AID): #183cR0XR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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