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台大附近的 惡房東陳XX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不是要搬走嗎~還不快滾)時間18年前 (2008/04/30 22:48),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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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trealme (小貝)》之銘言: : 他在台大附近有一堆房子 : 所有的房子都用木板隔間格的小小間的分租出去 : 連廚房都可以改成一間只能放一張單人床的房間然後租人7000 : 很惡劣 很小氣 : 燈壞掉了講了三個月還沒有來換 : 收錢倒是挺快的 : 還有他的契約有陷阱 : 像是一定要三個月前告知要搬家 : 不然就要再將租約自動延長一年 : 意思就是你租約到了 沒有三個月前講 : 臨時自己決定要搬 : 你的押金是拿不回來的 : 而且他的租金高的離譜 : 一間雅房要14000 : 當初剛從美國搬回台灣不知道台灣的房價就傻傻得答應 : 現在才知道他根本是吸血鬼 : 整天吹噓他的資產有幾十億不在乎那些小錢 :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 那為什麼連一個燈泡都捨不得給 : 然後那麼高的租約裡還不含稅 : 要報稅還要另外加10% : 那天跟他吵架 他還說甚麼他的背後有一個五人的律師團在幫他寫契約 : 這就要做擺明了坑人 : 假如有誰不小心看到他的房子 : 拜託千千萬萬不要租 : 傻仔有人當過就夠了 : 不要自己又笨笨得被騙 請問原po,合約內有寫這一項嗎? 因為租約產生的稅賦費用由乙方負擔 如果有~那就沒辦法~ 如果沒有就大膽的報稅去~ 國稅局會找他的~ 如果有這條合約~ 建議你將合約影印,向國稅局檢舉 那個惡房東逃漏稅 還有可以那個合約不提前三個月就自動續約~ 可能也有違反一般常態的規定 如果真的告上法院~你不一定會輸~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92.85

04/30 22:58, , 1F
合約上有寫要加10% (如果我要報稅)
04/30 22:58, 1F

04/30 23:09, , 2F
一般書局制式合約都是保障房東的 建議你去檢舉逃漏稅XD
04/30 23:09, 2F

04/30 23:27, , 3F
幫忙刪掉房東名字吧, 免得害原PO惹禍上身
04/30 23:27, 3F

04/30 23:51, , 4F
p大改一下標題吧 別人原po被房東告>"<
04/30 23:51, 4F

04/30 23:51,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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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tiger 來自: 163.29.133.67 (05/01 12:05) ※ 編輯: ptiger 來自: 163.29.133.67 (05/01 12:06)

05/16 20:10, , 6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5/16 20:10, 6F
文章代碼(AID): #1868QxoI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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