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大家看看電費這樣計算合理嗎?
※ 引述《jddoo (餅乾)》之銘言:
: 位於台中縣大里市的套房
: 房屋是有電梯的公寓,然後將一層隔成五間套房
: 每間套房都有對外窗,浴室也有對外窗
: 有冷氣,電熱水器,書桌,床,衣櫥
: 提供網路,第四台
: 有監視錄影設備:包含騎樓的機車停車處,樓梯間,大門口,和客廳
: 客廳有冰箱,洗衣機,飲水機
: --->等於房租包含第四台,網路
: 除了租金之外,電費是以各間的獨立電錶來算,一度電收3.5元
: 不過這回第一次PO在學校版,三個推文有二個都覺得電費收3.5元太貴的樣子
: 我有跟房東說了一下這個情況
: 不過他覺得公用電(例如電梯,樓梯間的燈,還有飲水機,冰箱,洗衣機的電)都是他自己吸收
: 而且洗衣機也不必再另外投幣,網路和第四台也是包含在房租內
: 所以他覺得3.5元算合理
台電單張電價表
http://www.taipower.com.tw/TaipowerWeb/upload/files/11/main_3_6_3.pdf
大部份的租屋 請看上表的
四 . 表燈用電
(一)非時間電價
====================================================================
夏 月(6月1日至9月30日) 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
非營業用
110度以下部分 每 度2.100 元 2.100 元
111~330度部分 每 度2.730 2.415
331~500度部分 每 度3.640 2.900
501度以上部分 每 度3.740 2.900
營業用
330度以下部分 每 度3.465 元 2.730 元
331~500度部分 每 度3.640 2.900
501度以上部分 每 度3.740 2.900
=====================================================================
一般租屋電費的計價跟一般自用無異,都是看 "非營業用"
如果房東有給房客報稅,國稅局會通報台電將房屋用電改為 "營業用"
此時電價以 "營業用" 計算
房東算一度3.5元,在夏月(6月1日至9月30日)超過330度的情況下,
房東就要虧錢了.(真是佛心來著!?)
對了,電價近期會漲價,有沒有建議房東將調漲寫在合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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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簽名檔]>
家裡有老舊或故障的電子琴體積太大佔空間,想丟掉又不好搬運及處理嗎?
如果你是 台南 高雄 屏東 等地區請電 O928-O1l-O21 劉先生
有專人到府為您估價回收. http://hk.geocities.com/huntz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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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54.25
※ 編輯: HUNTZ 來自: 202.132.154.25 (05/0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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