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大家看看電費這樣計算合理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海淇)時間18年前 (2008/05/07 10: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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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ddoo (餅乾)》之銘言: : 位於台中縣大里市的套房 : 房屋是有電梯的公寓,然後將一層隔成五間套房 : 每間套房都有對外窗,浴室也有對外窗 : 有冷氣,電熱水器,書桌,床,衣櫥 : 提供網路,第四台 : 有監視錄影設備:包含騎樓的機車停車處,樓梯間,大門口,和客廳 : 客廳有冰箱,洗衣機,飲水機 : --->等於房租包含第四台,網路 : 除了租金之外,電費是以各間的獨立電錶來算,一度電收3.5元 : 不過這回第一次PO在學校版,三個推文有二個都覺得電費收3.5元太貴的樣子 : 我有跟房東說了一下這個情況 : 不過他覺得公用電(例如電梯,樓梯間的燈,還有飲水機,冰箱,洗衣機的電)都是他自己吸收 : 而且洗衣機也不必再另外投幣,網路和第四台也是包含在房租內 : 所以他覺得3.5元算合理 台電單張電價表 http://www.taipower.com.tw/TaipowerWeb/upload/files/11/main_3_6_3.pdf 大部份的租屋 請看上表的 四 . 表燈用電 (一)非時間電價 ==================================================================== 夏 月(6月1日至9月30日) 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 非營業用 110度以下部分 每 度2.100 元 2.100 元 111~330度部分 每 度2.730 2.415 331~500度部分 每 度3.640 2.900 501度以上部分 每 度3.740 2.900 營業用 330度以下部分 每 度3.465 元 2.730 元 331~500度部分 每 度3.640 2.900 501度以上部分 每 度3.740 2.900 ===================================================================== 一般租屋電費的計價跟一般自用無異,都是看 "非營業用" 如果房東有給房客報稅,國稅局會通報台電將房屋用電改為 "營業用" 此時電價以 "營業用" 計算 房東算一度3.5元,在夏月(6月1日至9月30日)超過330度的情況下, 房東就要虧錢了.(真是佛心來著!?) 對了,電價近期會漲價,有沒有建議房東將調漲寫在合約中? -- <[以下為簽名檔]> 家裡有老舊或故障的電子琴體積太大佔空間,想丟掉又不好搬運及處理嗎? 如果你是 台南 高雄 屏東 等地區請電 O928-O1l-O21 劉先生 有專人到府為您估價回收. http://hk.geocities.com/huntz07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54.25 ※ 編輯: HUNTZ 來自: 202.132.154.25 (05/07 10:31)
文章代碼(AID): #188HHN1t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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