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將退租前的修繕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時間18年前 (2008/05/09 20:4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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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的住所即將在5/18退租 可是最近房子的水管頻頻出現問題 會流出很黃濁含大量鐵鏽的水, 浴室水壓常小到連熱水都點不起來, 更會無預警地無水可用! (通常是在晚上,根本無法洗澡) 其實剛住進來前半年就找人來修理過了, 師傅說是因為水管過於老舊,必須全部打掉重牽線 跟房東反應,他要我們先修理熱水器暫時解決問題 重牽線的話他過來看看再決定 (房東住外縣市) 後來也有跟房東約時間,但他臨時以工作太忙為由取消了 因為熱水問題暫時解決了,所以就沒有再跟房東要求修繕 (但鐵鏽問題依然存在,只是尚可忍耐就算了) 最近要搬走了,水管問題又重新出現, 跟房東反應,他說他們在出租前已經整修過,沒想到問題愈來愈嚴重 (水電師傅說,他們的整修只是表面的,沒有解決問題 = =) 但因為重新牽線,工程浩大對我們也不方便, 所以等我們搬走他會好好修理,希望我們諒解。 (大約3星期前說過,這兩天又反應過,房東都是如此回覆) 我回覆房東說,因為我們仍住在裡面, 水管壞掉對我們而言非常不便,若房東無法即時修繕完畢, 那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事賠償我們住房權益的損失? 結果房東就說 (以下是房東回信原文) 「請問你們"損失"什麼? 我不知道該"賠償"你什麼?」 在信件來往中,我一直還蠻客氣有禮貌的 然而房東卻只是一副「反正你們就要搬走了,忍耐一下啊」的態度 問題是這種情形真的造成我們莫大的困擾啊 在外忙碌一天回家,不能洗澡、不能刷牙洗臉,連上廁所都不行! 更何況現在是夏天,流汗化妝卻無法清潔,真的很難忍受 > < 跟房東好言好語說卻只是被敷衍打發, 這真的讓人很惱怒! 像我們這樣,是否能以房東未履行合約中 「房屋因自然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甲方(出租人)負責修理」項目, 而要求房東給予賠償呢? 還是就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繼續忍受各種麻煩不便? > < (因為後續去向問題,所以也沒有辦法先搬走…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72.252

05/09 22:41, , 1F
定期限修繕 不修則自己先休從房租中扣除
05/09 22:41, 1F

05/09 22:43, , 2F
精華區Z-4-1 民法第430條
05/09 22:43, 2F
文章代碼(AID): #1894VCD_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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