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沒有一個房東是好人!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大雄)時間17年前 (2008/07/22 18: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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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vot (戰神)》之銘言: : (恕刪) : 我還是看錯人... : 房東... : 沒一個好人! 好房東不一定是一個好人,只要他守法守約就是好房東。 我昨天才搬家,也是跟前房東在押金上有點意見。 因為我在租約期滿前一星期才告知要遷離,房東說這樣會造成空屋, 所以要扣一個月押金。(當初遷入時已經是空房很久了...) 我心一驚,難道老房東是文盲嗎?他趕緊搬出制式契約書第十八條: 「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 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決無異議。2....」 我心又一驚,原來他看的懂條文,但是卻誤解條文,第十八條原指的是 未租約期滿之提前解約要扣一個月租金。 這下可好了,面對老人家裝胡塗,若講的太大聲又好像在欺侮老人家, 最後房東站不住腳只好說要扣三千, 想說算了反正房間的三袋垃圾還沒丟,三千塊就當清潔費。 原本打算再講下去我就要去警局備案, 無法無據的扣房客押金應該算業務侵占(最高刑責為五年有期徒刑), 不守法的房東應該要去牢裡學一課。 其實還有更氣的事,一開始去看房子時就跟房東約定一星期後搬入, 當時就先給了他押金和半年租金,當時他沒帶租賃契約只好先寫在紙上, 等我搬入的那天他給我看他租賃契約,沒想到起算日竟然是一星期前, 整整一星期算一算也快兩千多元的房租,租過那麼多次房屋第一次遇到, 奉勸大家租賃契約一定要當面簽,面貌忠良的不可信,慈祥的更不可。 剛搬進去的那天就已經打算一年後搬出去,所有紙箱都留著。 順道一提,那房間非常老舊,壁癌、廁所滲水、水壓不穩、貼紙地版、 大馬路邊很吵、重型車路過會振動等等... 唯一的優點只有近永春站,在松德路5x號4樓靠虎林街口。 房租也不便宜,8600元/月,另收第四台、 網路、洗衣機、公共用電,差不多再加600元/月。 其實9200已可以在附近找到現代不錯的套房,加上這陣子北市房市下滑, 很多投資客不願賠本賣房子,紛紛改建套房加入出租戰場, 有不少中古公寓已整形為全新套房,而且價格比目前水平更低, 講這些不是希望前房東租不出去,只是希望大家租屋前多做比較! 一定有人好不容易看完全文,也想知道這算不算劣質房東, 其實房東人不錯,或許老人家的觀念出了問題。 君子要財取之有道,道~應該是越老越清楚才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9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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