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期未到前因故不租...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RPGgood)時間17年前 (2008/07/28 23:5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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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這種情況 就是一間屋子四個人租 其中一人因故要離開 於是讓外頭的第五個人代替住進來 (五個人都是好朋友) 這樣在法律上有什麼問題嗎? 這樣做 只要房東許可的話就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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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合約書規定 如只有一個人代表簽約 簽約人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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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0:06, , 2F
如果是4個人ㄧ起簽約 就要和房東商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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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0:29, , 3F
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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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ZUo5jL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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