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文具店的契約書想退租拿回預繳租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雷克斯)時間17年前 (2008/09/19 00: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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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B0000001&FLNO=450-455 依照454條就可以站的住腳嗎? 合約是簽一年 但是已預繳半年 押金一個月(違約要沒收我知道) 假如我已經住了1個多月(由簽約日算) 那麼依照文具店賣的契約書 我理應可以拿回4個月的預繳租金吧? 那應該把民法列印下來跟房東談嗎? 房東會不會耍賴講些543 那我該怎麼辦? 你們又都怎麼處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25.178
文章代碼(AID): #18qdyraR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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