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東這樣算違約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白色小兔)時間17年前 (2008/10/12 15:27),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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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目前租屋的房東 在簽約時答應我們 房租每月3500 另外加50元則有第四台可以看 簽約時間是6月份 到了暑假期間 又告訴我們第四台等開學再裝 等到了現在已經10月份了 卻跟我們說第四台的費用 全部都要我們自己負擔 我們覺得很不合理 跟當初簽約說的不一樣 請問這樣算是房東違約在先嗎? 如果這樣我們可以要求退租嗎? (合約上寫如果提前退租要付2個月租金+押金沒收) 房東反反覆覆的態度讓我們覺得很不開心! 麻煩大家幫我們解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48.1

10/12 16:25, , 1F
契約上面有沒有註明呢?沒有的話舉證會比較困難,有的話
10/12 16:25, 1F

10/12 16:26, , 2F
請立刻以存證信函通知房東裝第四台,至於要求退租喔...
10/12 16:26, 2F

10/12 16:28, , 3F
就是要看當初合約有沒有註明啦~沒註明的話就沒有違約..
10/12 16:28, 3F
文章代碼(AID): #18yQRQhj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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