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房東失聯,無法追討兩個月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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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nwa1989 (誰能讓我為他穿起高跟鞋?)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租賃] 房東失聯,無法追討兩個月的押金
時間: Mon Oct 13 01:05:38 2008
事實經過:
我之前住的房子是9月底中止契約,
我想退回房東鑰匙並結清水電費和兩個月押金(約一萬塊)。
所以九月底前我就跟房東聯絡了,他當時的回覆是說:他十月中才會到租屋處。
我說那請匯還給我一個月的押金,我十月中再還給你鑰匙和結算未繳的水電費用。
他也說好,可是之後一直沒有匯錢到我的戶頭 。
現在已經15天了,我房東完全聯絡不上………..
手機_+簡訊+他家市內電話(契約上留的)
(加起來有30~40通了吧)都沒人回應!!!!!
可是我有聯絡他的弟弟(也是該租屋房客之ㄧ),他說房東前幾天還有跟她聯絡….
所以他現在應該無人身安全的問題
問題:
1.我想說要寄存證信函了,至於以後跑的法律流程還不知道..還在了解。
請問我之後要怎麼做呢?
2. 因為鑰匙還在我這裡,我想說他以後會不會賴成是我故意扣住鑰匙,他才扣我
押金之類的,所以我想要先把鑰匙環給他弟,想要紀錄時間和還鑰匙給他弟的行為。
但是電腦內建的時間..不是可以人為任意設定嗎?
這樣的話影片內建的時間有所謂證據的效力嗎?
還是要去郵局記錄日期時間迳一鏡到底拍到我還鑰匙給他弟之後才行呢?
請問所未錄影存證要注意哪些地方呢?這樣證據才有效力?
請各位法律高人解惑…m(_ _)m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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