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代人『出租』房間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yo man)時間17年前 (2008/10/30 10:50),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寄住當兵的學長家中 (學長一個人住) 近日由於樓上的房客搬走一名 軍中的學長想託我替他處理招募新房客的事宜 廣告、接洽、收租全權處理 想請問這在法律上是否站的住腳?(簽約、收租等) 並且有相關的問題是需要注意的嗎? 尋求是否有類似經驗的板友們可以分享! 謝謝! 如果此問題有不合本版的規則 請告知我 我會自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4 ※ 編輯: xeryzarc 來自: 140.112.4.234 (10/3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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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代租就會有法律上的效力.前提是你不怕你學長事後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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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請簽一張委任書之類的證明.免的學長事後否認委託代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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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xeryzarc 來自: 140.112.4.235 (10/30 14:18)

10/30 14:18, , 3F
謝謝樓上!
10/30 14:18, 3F

11/02 20:30, , 4F
或是簽約的時候還是會同學長去簽他的名字 其他事就你代勞
11/02 20:30, 4F
文章代碼(AID): #192I3fS_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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