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口頭跟房東女兒說要續約這樣算是續約成立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一起晒太陽吧)時間17年前 (2008/11/11 10:24),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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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約在11月5日的時候就已經到期了! 月初的時候有遇到房東女兒 當下跟他提了要續約 請他記得拿合約來簽約!!!(對方說"好好好~我會跟我爸說") 然後一直到現在~~還沒有拿合約來簽約! 最近天氣變涼了! 我的電熱水器..出來的水越來越不熱.. 昨天晚上幾近冷水狀態! 越洗越生氣!! 現在還沒有正式很冷就這樣..要到了冬天.. 不知道我該如何洗完澡?! 其實去年剛進住時就有跟房東講過熱水器不熱且水量很小! 當時房東只請他兒子來東調西調..結果水是變大了..但是溫水出來! 今年就更慘!! 水很小~~水溫.....唉!!!!! 所以 我考慮先跟房東講 如果熱水器的問題一直無法改善的話 那我就另尋他處了!! 問題來了.. 那我先前的口頭告知要續約..但是房東一直沒有拿合約來簽約的話 這樣契約算成立嗎? 我怕到時萬一真的要換住處的話.. 他會以"已口投告知續約就算契約成立"來堵我...讓我拿不回押金 另外.. 我要是真的該這麼做時.. 我該怎麼跟房東說對我是最有利呢?? 謝謝~~~~ ((不好意思~~沒有在外面租屋過~~不太懂得租屋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2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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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根本不算數.白紙黑字為憑..
11/11 11:38, 1F

11/11 12:06, , 2F
白紙黑字寫在上面最安全啦,口頭說說妳可以裝死啦!
11/11 12:06, 2F

11/11 13:56, , 3F
沒有續約前視為不定期契約,你要搬,他不能扣你押金
11/11 13:5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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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這時候快讓他把熱水器修好吧
11/11 13:57, 4F
文章代碼(AID): #196EppFE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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