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08歲末>租到凶宅的經驗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Ajinba)時間17年前 (2008/11/19 00:44),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出門在外,租房子最忌諱便是租到凶宅, 沒想到我(我們)運氣這麼好, 不但遇到, 還被我們發現... 事情的原始經過是這樣子的, 我們在591租屋網看見一間萬華區萬大路486巷11弄27號1樓, 租屋價格10000塊, 急於找房子的我們見獵心喜,再加上屋況等客觀條件實為不差, 兩個女生決定在看屋的第一次就決定跟房東的代理人(呂先生)簽約, 隔天我們就去刷油漆,後來發現門把有血跡, 當下只覺得大概是之前房客(一對情侶)打架造成的, 於是就把門把的血跡擦掉。 陸續又在衣櫃、廁所、廚房發現血跡,越想越不對, 於是打電話給呂先生,問他之前這邊是不是有發生什麼事。 隔天(週日),呂先生跑來看,他說這個血跡應該沒什麼啦,可能是之前房客的。 但是,呂先生說他有問房東,房東坦承說這裡之前真的有發生「事情」, 就是以前人在這裡自殺, 聽到這件事我們一整個毛,當下真是進退兩難, 契約也簽了,租金押金也都給了, 事後馬上在凶宅網以及派出所去詢問,▉▂也問了附近鄰居, 原來是在三年前,原屋主的男主人在屋內上吊自殺, 這間屋子最後淪為法拍屋,被我們現在這個房東(投資客)買去, 現在, 租金押金也都要回來了, 但是房東這方面不但一直沒出面, 而且態度極為惡劣, 沒有履行告知凶宅的義務, 事發後對我們的口氣以及誠意也是極差。 故事就這樣告一段落。 租屋或買屋如果找到是投資客的房子, 實在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經過這次的事情才知道, 其實凶宅還真是不少, 在這裡分享給出們在外的遊子們, 租屋真的要小心。 1、地址盡量精確描述 ex.台北市信義區福和街一段113號 2、底下星號內文字勿刪 3、禁止洩漏居家安全漏洞或可從抱怨間接得知 4、不建議現住者填寫 5、請盡量依預設格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93.143

11/19 00:48, , 1F
如果未事先說明不是可以把押金拿回嗎?
11/19 00:48, 1F

11/19 00:49, , 2F
我眼殘了QQ
11/19 00:49, 2F

11/19 14:20, , 3F
這 為何會有血跡啊...感覺很可怕= =a
11/19 14:20, 3F

11/19 14:22, , 4F
血跡不是死者,而事前房客(一對情侶)留下來的。
11/19 14:22, 4F

11/19 19:05, , 5F
房東有「主動」告之之義務,所以房東沒講都算他自己理虧...
11/19 19:05, 5F

11/19 22:05, , 6F
若血跡是因前房客因為住凶宅的關係而有,那就更恐怖了
11/19 22:05, 6F

11/19 22:06, , 7F
找里長去協調把壓金拿回來 不然這房東可靠騙押金賺錢
11/19 22:06, 7F

11/20 12:07, , 8F
押金有拿回來,但是中間過程非常不愉快,房東是黑心客
11/20 12:07, 8F
文章代碼(AID): #198l3gB_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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