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沒簽約 會被扣押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輸光...)時間17年前 (2009/05/26 19: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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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iacere》之銘言: : 我是去年年初1月18和同學租套房 : 那時候有簽約到今年年初 簽一年 押金二個月(一萬三) : 不久之後 大概去年五六月 : 就換了一個新房東 : 一直到今年年初 我室友因為想考研究所 所以跟房東口頭約定再住半年 到畢業為止 : 水電費是月繳的方式 : 直到最近我要搬走了 : 我想跟他說用押金扣除 : 他不願意 : 接著他又繼續說 : 他口頭說每月10號繳水電費 : 今年三月有遲交 視為"違約" : 他跟我說你去看"契約書" (是去年的契約) : 我說 (因為這半年沒有簽約) 所以我可以當你是認同這本(舊)契約上的規則 : 我把契約書上說的違約處罰 : "契約書上說 乙方如未按期繳納租金及使用必需繳納之費用達二個月時,視為違約。" : 每月10號繳 我是五月3號繳了三月的水電費 : 照理來說 應該是過了5月10才算違約 : 我在msn上跟他說 那個月遲交真的很抱歉 但這不是違約 : 他雖然沒有明說 : 但是我覺得他常把我們那個月遲交當作違約提出來 感覺就是要扣住的樣子 > < : 他什麼都沒說就下線了... : 1. 請問他可以扣住我的押金不還嗎? ^^^^^^^^^^^^^^^^^^^^^^^^^^^^^^^^ 可以 但是違法! : 2. 因為這半年沒有簽約 : 我在爬文的時候有看到推文回說口頭簽約是有效的? ^^^^^^^^^^^^^^^^^^^^^^^^^^^^^^^^^^^^^^^^^^^^^ 雙方相同意思表示即為有效 : 3. 如果他不退我押金 我可以寄存證信函告他嗎? ^^^^^^^^^^^^^^^^^^^^^^^^^^^^^^^^^^^^^^^^ 寄存證信函是告知他債務未履行, 而你也要求他給付 若他還是沒動作可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手段, 要求償還 (大學學的半調子民法...) 不過違約又怎樣? 沒寫違約金的話 違約頂多契約不成立, 若無特別約定, 房東要求賠償損失 頂多你遲交那幾天水電費的利息罷了... 我覺得要好好跟他講, 用MSN 應該溝通不清楚吧 -- \\\/// ︿( ̄︶ ̄)︿ take easy la ~~~~~~~~ |______|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94.172
文章代碼(AID): #1A6z759x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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