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房東不退押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火炎焱燚)時間16年前 (2009/09/21 19:06), 編輯推噓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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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之前的房子在住了一年後 覺得不適合就搬走了 現在跟之前的房東拿回押金 因為我們搬走時沒有將垃圾全部清掉 所以我跟他講的時候 扣個兩千塊應該夠了吧 起初他也說好 當我將郵局帳號用簡訊傳給他時 他馬上打電話來說他不同意只扣兩千 要扣到五千塊(押金兩萬元) 當下我非常不高興 就開始跟他談 他就開始扯東扯西 說什麼續約的問題(簽約簽一年,九月搬進去,十二月就問我們要不要續租下一年) 當下只跟他說應該OK 但那時我們還沒查覺到這間房子最可怕的地方 放完寒假回來 大家就決定不再續租 因為這間的水電真的非常可怕 看到帳單真的會嚇一跳 就在他收第二次房租時跟他說我們不續租了(房租是半年收一次) 當下他的臉有點不高興 不過他只跟我們說要幫他找下一任的房客 收完房租後就走了 事後我們也問了很多學弟有沒有人要租 得到的答案都是NO 過不久他找到了下一批(當初不知道他從哪裡找來的,現在才知道它是透過仲介找的) 之後我們在八月中旬全數搬離 之所以留下垃圾 完全是大家的共識 當初搬進去時前任房客留下了五大袋的垃圾 還有一袋是臭掉的食物 跟房東反應他對我說:不過就是垃圾,清一下就好啦 我們清了一整個早上才清乾淨 當下就決定搬走時也要留垃圾給下一批(不過我們只留下兩袋垃圾) 當時他有給我們清潔費 大概幾百塊吧 現在跟他拿回押金 他就拿垃圾還有續租問題壓我們 就連他找仲介的費用也要我們來出 他覺得我們不夠努力幫他找房客 才會害他要多出錢找仲介 所以他訂金只肯退一萬五 我本來很堅持退一萬八 他就講:一萬五就是一萬五,錢在我手上,你能拿我怎麼辦,到時候我連一毛錢都不給你 當下聽到就桂蘭怕火 現在我們傾向找教官幫忙 教官說要拿契約比較好處理 不過租屋契約被一位同學帶回家了 最快要星期三才能拿到 ------------------------------------------------------------------------------ 想先請問一下大家 現在對我們有利的條件是什麼 當初簽約的人是我 不過我那時才剛滿19歲(現在已經20了) 那一份契約有法律效率嗎?? 先謝謝大家了 -- 就算是friend 最後還是會end 就算要fuck 起初也要有fu 就算是lover 最終還是會over 就算是Believe 中間還是藏了個lie 就算是forget 至少曾經get 就算是puma 最後還是會變成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04.180 ※ 編輯: whitegold69 來自: 125.230.104.180 (09/21 19:08)

09/21 19:33, , 1F
基本上留垃圾就是留把柄在人家手上,你要是淨空拍照存證
09/21 19:33, 1F

09/21 19:34, , 2F
他敢扣你錢嗎?連2千都不行. 租屋子不淨空是習俗嗎?
09/21 19:34, 2F

09/21 21:19, , 3F
我記得民事是20歲才成年,那個房東也真是粗心...
09/21 21:19, 3F

09/22 09:57, , 4F
看到你說也要留垃圾給下一批房客 整個就覺得很無言
09/22 09:57, 4F

09/22 09:58, , 5F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很早就讀過了吧 何況 關下批房客啥事
09/22 09:58, 5F

09/22 12:27, , 6F
我也是看到故意留垃圾給下一位房客 就一整個倒彈~
09/22 12:27, 6F

09/22 21:02, , 7F
如果我是房客知道垃圾是上一個房客故意留的話!!我會很不爽
09/22 21:02, 7F

09/24 00:30, , 8F
簡單的講,爛房東、奧房客。不過還是祝福你拿回錢。
09/24 00:30, 8F

10/01 01:07, , 9F
房子怎樣給你,你就怎樣還回去 對一樓的說法不是很同意
10/01 01:07, 9F

10/01 01:08, , 10F
應該說 是留給房東 這本來就是房東自己要負責的部份
10/01 01:08, 10F

10/01 01:08, , 11F
房東應該要確認不續租的房客留下房子有何問題 再租給新房客
10/01 01:08, 11F

10/01 01:08, , 12F
這樣才對吧
10/01 01:08, 12F

10/01 01:09, , 13F
所以 如果之前房東不過給你幾百的清潔費用 那麼還幾百就夠了
10/01 01:09, 13F

10/01 01:10, , 14F
不然就錄音錄影 兼留字條給下任房客吧(這篇印出即可)
10/01 01:10, 14F
文章代碼(AID): #1Ajruwt_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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