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innnnnnnnnn 水桶三十天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鳳梨大神)時間16年前 (2009/10/09 01:17), 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違規ID :minnnnnnnnnn 違規事項:挑釁罵人 和 歧視用語或過度情緒性用詞 罰則 :水桶三十天 文章代碼:#1ApVq1jt 違規事實: (1)

10/08 23:01,
樓上是房東嘛,果然是尖酸刻溥的查某人
10/08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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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3:03,
潘小姐 09XXXXXXXX 在永和 要和你聊聊嗎 ^_<
10/08 23:03

10/08 23:06,
你 五 坪大的房間要租七千五 真是吸血蟲
10/08 23:06
^^^^^^ (2)

10/09 01:00,
算了,我剛稍查過你們的文章
10/09 01:00

10/09 01:00,
你們很明顯就是屬資方那邊的人
10/09 01:00

10/09 01:01,
若不是房東 就是正義魔人 你們一定不懂什麼叫魔人
10/09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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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01:01,
因為房東都只想到自己的利益 就這樣
10/09 01:01

10/09 01:02,
祝你們下輩子 房子倒光光 租不出去 哈哈
10/09 01:02
^^^^^^^^^^^^^^^^^^^^^^^^^^^^^^^^^^^^^^^^ -- 違規者在文章以及推文中 發表明顯違反板規之言論 由於違規者在討論裡多次的違規 故直接水桶三十天 對判決有意見請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水桶期滿起來信板主解除 不過我想你也不會來信了吧 -- 愛與靈魂 夢與搖滾 L`Arc~en~Ciel 彩虹樂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72.146 ※ 編輯: TurbidBand 來自: 61.224.172.146 (10/09 01:22)

10/09 01:45, , 1F
應該要把推文中所留的電話給刪除,因為那似乎是i大的個資
10/09 01:45, 1F

10/09 01:52, , 2F
如果真是i大(其實我不知道是哪位)的個資
10/09 01:52, 2F

10/09 01:52, , 3F
那m板友麻煩就大了
10/09 01:52, 3F

10/09 01:56, , 4F
關於公佈他人個資處理辦法 做完功課我會儘早公佈
10/09 01:56, 4F
※ 編輯: TurbidBand 來自: 61.224.172.146 (10/09 02:01)

10/09 10:11, , 5F
那i版友的資料是她自己在租屋的時候自己留的
10/09 10:11, 5F

10/09 10:12, , 6F
公佈資料的是她自己吧! 明明要在ptt徵房客
10/09 10:12, 6F

10/09 10:12, , 7F
如果自己沒在他板上留資料 別人會不知道嗎
10/09 10:12, 7F

10/09 10:13, , 8F
筆記:板上很多房東喔!!!!
10/09 10:13, 8F
i板友的確有在發出租文時附上自己的手機號碼供房客聯絡之用 大家有興趣可以去ALLPOST查看看 但是該手機號碼是"i板友自己"在別的看板公佈的 這並不代表m板友就可以拿著四處講 重點在哪裡 相信聰明的各位應該都知道

10/09 10:43, , 9F
自己留自己的電話,跟他人得知電話後任意散布是不同情形
10/09 10:43, 9F

10/09 10:45, , 10F
更何況min用字遣詞早已越矩,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10/09 10:45, 10F
不能同意你再多!!! ※ 編輯: TurbidBand 來自: 61.224.172.146 (10/09 11:26)
文章代碼(AID): #1ApXwo3R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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