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已交屋卻在一個月後跟我說有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RYAn)時間16年前 (2009/10/31 19:28),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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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碰到一件蠻棘手的問題!! 當初在新竹租房子 因為個人因素 沒辦法將合約覆行完畢 跟房東商量後 他同意按合約走 交屋當天 他隨便看看就說ok 合約書上有註明留取一千元當水電費 之後,過了快一個月時 房東先生打來說很多地方有問題 包括黑金爐上面一個很明顯的裂痕 應該是被重物或尖銳物品刺到 我回說 當天交屋就是要給您看哪裡有問題 要當天跟我說明好方便解決 但你過了快一個月才跟我說有問題 那我都離開北部了 這樣要怎麼處理 他就回說 年輕人做事逃避不敢面對 這麼會掰 那我也會說當初合約上只註明留扣一千元扣水電 並無註明所有財產清點完畢 還說會寄存證信函給我 想麻煩有這方面專業知識的鄉民 幫我看一下 如果真的走上法院的話 誰敗訴的機會比較大!? 第一次面對這種事情 好困惑?? 先謝謝回文的鄉民了!!! -- http://blog.pixnet.net/bravoRY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33.148 nkbd: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10/3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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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你當初應該要先拍照存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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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理他 已經銀貨兩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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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敲的就賠吧 不是你敲的當然不用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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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4:02, , 4F
房東說說而已,上法院他不會贏,因為他要舉證是你用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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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說已經跟他點交房屋了,事後提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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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x1zrPI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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