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過分的房客搬走了不說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菊發)時間16年前 (2010/01/06 23:31), 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媽最近遇到了一個房客 我媽之前因為想說他是學生 心軟之下所以讓他月繳 他扣掉押金還積欠了一個月的房租 還有半年多的租約 電費有叫人幫他繳納 不過現在人失蹤了 電話關機 人也搬走 房間還遺留一些他的物品 打到他家 他家人也說不關他們的事 說他已經休學了 人也不在家裡 真的讓我媽媽很束手無策... 我想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處理這種事情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223.135 ※ 編輯: cindy410077 來自: 58.115.223.135 (01/06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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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約吧 有之前付租金的證明嗎? 寄存證信函先 然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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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沒有用吧...這是民事糾紛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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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法庭上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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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支付命令 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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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對方不回應 的話直接就可以強制執行了 看他往哪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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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他有回傳簡訊 說他手頭很緊 希望給他時間 找到工作 因為他還有我媽帳號 他說等找到工作會匯給我媽 ........ 這該怎辦= = ※ 編輯: cindy410077 來自: 58.115.223.135 (01/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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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管他的理由~手頭緊可以事先商量 他的態度擺明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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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事~跟本是在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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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2:38, , 8F
發存證信函,真的有誠意解決一開始就不該落跑
01/19 02:38, 8F
文章代碼(AID): #1BHApQq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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