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交屋了,押金拿回來了~後續法律問題?
我之前租房子 簽約不到一年
房東就說要賣 然後一直堅持說要帶人進來看
有時候我在 有時候我不在
因為她有鑰匙 我想拒絕 但是 把話說的太硬也很不好
約滿了 上個月11號我們交屋了
房東檢查後 沒有問題
押金也還我們了
理論上應該到這裡都沒事了
後來 上上個禮拜 也就是交屋後約兩個多禮拜後
房東打電話給我 說 為什麼浴室我沒有打掃
我說 有呀!房東太太您不是看過了~
後來他堅持要我去打掃 因為我搬家 就搬到隔壁而已
她都會跑來大吵大鬧
我去看 結果 是浴室因為不透氣(因為沒有窗戶)
牆壁縫有一些算是發霉吧 但是 我們租的時候就這樣了 我也沒有想這麼多
後來 房東太太很生氣 然後我說 這個我真的沒辦法
我就賠了他500元 其實我們是5個人租 但是我私人賠她
昨天 房東太太又打給我 說 她的瓦斯桶不見了 是不是我們拿走
可是 我們的瓦斯桶 是之前在他那裡住的時候 我們叫新的 自己花錢的
因為她的桶子過期 又是16公斤的 我們覺得太少
她就說 要我還他桶子 要是不還怎樣的 就要告訴我們房東
然後要讓我們交屋的時候 很麻煩怎樣的
說真的 覺得很煩~
我有問過人 很多人跟我說 都交屋了 應該是不用理他了
所有東西 都應該在交屋當天解決了 有問題 扣押金這樣
而且 期間他都有帶人進去看房子
就算有東西不見 也不是我們要負全責
更何況他也清點過才交屋
可是 由於我不太懂法律問題 所以想要請教一下~
如果我不理他 不接她電話了 會不會觸法?
先謝謝各位大大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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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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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edisonli 來自: 61.60.60.30 (01/1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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