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房東臨時出租卻未告知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Eve)時間16年前 (2010/01/21 00:31),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在嘉義租屋,租期從2月開始 (已付清押金) 但因為即將入住的那個房間目前是空房,所以房東在1月初便把房間鑰匙給我 說我可以搬東西進去,租金一樣從2月開始收 所以我1月初就已經放了一些東西進去,並在1/18那天打算過去打掃 我是女生,之前看屋、訂契約、搬家具等都有結伴 但想說這次只是去打掃,所以沒有結伴 結果1/18這天一進房門,發現房東在裡面,另外還有三個男生(房東是中年男子) 那些男生中有一個是新房客,另外兩個是幫他搬東西來,顯然他們也才剛到 那位男房客2月會搬到我隔壁的另一個房間(那間原房客1月底搬走) 現在他沒地方住,剛好我房間沒有住人,房東就讓他暫住,2月再搬到隔壁 然後房東還要求我們互留電話,說如果之後我還想放東西進來就跟那個男生連絡 雖然我清楚契約從2月才開始,但心情還是有點糟... 房東你既然都給我鑰匙了,我也放了家具進去 那你帶別人進來我房間,是不是應該先知會我? 我了解那是你的權利,只希望至少你要"知會"我啊! 現在我一個女生走進來遇到你們一群男生,感覺真的很糟! 要是今天我沒有發現,我的東西就一直放在那,損失了誰負責呢? 而且為什麼之後我想放東西,還得自己跟那個男生連絡? 現在搞得我行程大亂,還得配合那個男生離開的時間,我才能搬進去 但房東好像吃定了我契約就是從2月才開始簽, 一點也不在乎我放在裡面的東西,也不管我哪天才要搬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24.58

01/21 00:33, , 1F
沒辦法 合約就是從二月開始生效
01/21 00:33, 1F

01/21 02:18, , 2F
房東唯一不OK的是沒知會你這點 不過能夠提早放東西進去
01/21 02:18, 2F

01/21 02:18, , 3F
還是好事情的(拍拍)
01/21 02:18, 3F

01/21 22:09, , 4F
帶人進入房客房間不是房東權利吧?房客不同意應該就不行
01/21 22:09, 4F

01/21 23:22, , 5F
合約2月才生效啊
01/21 23:22, 5F

01/22 08:26, , 6F
合約未生效,照理說房東也可不讓原PO房客放東西進入
01/22 08:26, 6F

01/22 08:27, , 7F
人性化的立場的確應該知會
01/22 08:27, 7F
文章代碼(AID): #1BLo_DO9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BLo_DO9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