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室友提前解約 新房客入住多收租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伊元)時間16年前 (2010/02/28 00:34),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學弟室友 在簽約一年中 半年就轉學 解約了 那他這邊押金2個月 房東說依合約上他只退還一個月 這邊沒問題.. 但學弟上次付的租金期間為11/1日至2/28日(3個月) 但他提前就搬走了 接著我朋友入住 他打的合約為3/1開始 但因為開學 所以他在2/22日就要住進來(算7天) 但房東卻說 在3/1之前住的 還要付租金一千給他 但 這明明就是還算在學弟付的租金內 房東卻還要多收一千 我認為 就算要付這幾天的租金 也應該是錢付給那位學弟吧 因為我認為很不公平 想叫我朋友去把一千要回來 各位認為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120.57 ※ 編輯: ukpolo 來自: 118.233.120.57 (02/28 00:42)

02/28 04:10, , 1F
我覺得基本上房東這樣做是沒問題的,只是剛好前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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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4:10, , 2F
房客互相認識才會發現而已,作法是沒問題 不過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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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4:11, , 3F
可以跟房東討論看看吧,說不定他會好一點退錢給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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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8:45, , 4F
學弟解約當下房間所有權已歸房東阿
02/28 18:45, 4F

02/28 20:34, , 5F
我本身就在租屋公司工作!其實我覺得!這件事情!!
02/28 20:34, 5F

02/28 20:35, , 6F
其實就是房東太不通人情!!其實前面幾天給的搬遷個幾天!不為過
02/28 20:35, 6F

02/28 20:36, , 7F
吧!但是房東說要多收一千!有太過分一點!但是並沒有錯!
02/28 20:36, 7F

03/01 16:11, , 8F
那解約的話 因為租金有實繳到2/28日 房東也是當天才退押金
03/01 16:11, 8F

03/01 16:12, , 9F
給學弟 其實學弟還有權力住到2/28日?
03/01 16:12, 9F
文章代碼(AID): #1BYKcXTb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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