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公佈出來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微笑: ))時間15年前 (2010/08/18 23:52),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了幾天~ 最後還是決定把這個惡房東公佈出來!!! 這位房東 要出租的房屋在台中縣龍井鄉東海藝術街上~ 門牌號碼幾號不要問我~不過我知道他在春水堂正對面 目前正出租三樓(租完了)和五樓有兩間 此位房東~有在591上刊登出租訊息!!聯絡人:郭姓婦人~電話要知道的站內信問我 而這位房東惡質的原因如下: 1.刊登出租訊息與實際租屋情況不相同 (意思是說~你會無緣無故被增加很多錢要繳 EX:開始沒說要繳公共費~收的時候才會要) 2.不履行合約內容 (EX:水費說100元/月~實際上卻都超收~然後說哪邊漏水..所以要加收) 3.如要增加設備~房東不會事先說明要加收出租費 (等到要離開結算時~他才會說!而且要付錢~價格隨便房東太太喊) (房東只會說~冷氣要加收~其實冰箱也要加收) 4.開始時問房東收發信怎麼處理~她都會說她幫你拿~ (其實他只會丟信箱~你要自己去拿) 5.一開始來時就說我有寵物~房東說OK!! 卻因為那位新來的房客討厭狗~所以房東就說他沒允許我養寵物 最重要的是~目前5樓的其中一位房客~脾氣不好... 會常常大叫~甩門罵三字經~ 不過因為他已經先繳了半年以上的租金~所以房東很重視他...都要其他人配合他!! 種種的一切~導致我現在要搬家~要記得喔~房東太太開始都很會說好話~別被灌迷湯了! 這篇文章所指出的點都是真實的~沒有任何一句是情緒性的字眼~ 請要租她房子的人三思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5.15 ※ 編輯: feey 來自: 114.41.165.15 (08/19 00:01)

08/20 00:27, , 1F
很簡單,你也繳半年租金,就跟室友一樣為所欲為呀。
08/20 00:27, 1F

08/20 11:23, , 2F
題外話.你的標題沒有重點 日後這篇文章會被淹沒
08/20 11:23, 2F

08/20 17:55, , 3F
房東這樣違約嗎? 那可以退押金及部分租金嗎?
08/20 17:55, 3F
文章代碼(AID): #1CR070fI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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