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解約後檢查屋況,裡面尚有非法定承租人的其他房客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enchantee)時間15年前 (2010/09/06 23:54),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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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A將房子租給B1一家(尚有B2、B3等人入住,B1與他們為姻親關係), 簽約時,契約上的出租人為A,承租人為B1。 承租人B1因私人因素已搬離住處,並通知出租人A欲提前解約。 原本流程設想如下: 一、出租人A與承租人B1中止租賃契約關係。 二、解約日當天或隔天,B1歸還所有鑰匙,A前往住屋檢查屋況、拍照確認後, 將保證金扣除違約金、該月租金、未繳完之水電雜費後,始還回剩餘保證金。 三、解約日後,因A與B2、B3無租賃關係,屋主A將通知B2、B3等人於期限內搬離。 目前在第二點會遇到的狀況有: (1)解約時,B1無法拿到所有人的鑰匙,B1是否需負責要求B2、B3歸還鑰匙? 或是屋主A有權利要求B2、B3歸還? (2)解約後,即使裡面還有住人,屋主A與原承租人B1可以前往住屋檢查屋況、拍照存證嗎? 這樣是否有侵犯B2、B3的權利? (即使他們並沒有契約保障居住於該處的權利; 且若事後房屋有毀損,可證明非原承租人B1造成,而是由B2、B3造成。 對B1有保障,對屋主A則是可以求償於B2、B3。) 謝謝閱讀至此的板友,煩請大家提供相關法條或是建議,謝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54.3

09/07 14:10, , 1F
.....去法律版吧
09/07 14:10, 1F

09/07 23:40, , 2F
謝謝qazwsx7788or的回應,已貼文至法律板詢問了:)
09/07 23:40, 2F
文章代碼(AID): #1CXGwRAK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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