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東提前解約,承租方數度變更要求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2/21 22:44),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是房東...房子還有四個月才到期 但合約上並未提到"房東要先解約"的處理方式 我已於一個多月前(約一月中)告知,請承租方搬走 過完農曆年,承租方要求押金(兩個月)返還+賠償半個月租金 等我答應後,他馬上說之前講的不算數, 並將條件改為押金(兩個月)返還+負擔搬遷費用(至少一萬) 好吧...因為我房子準備交屋,所以也答應了, 結果他又說不是這樣, 應該是押金(兩個月)返還+負擔搬遷費用(至少一萬)+賠償2個月租金 很無奈,談條件的這段期間,都是電話交談的!! 尚無任何書面資料~ 請問: 1.我該答應嗎??(感覺他予取予求,會不會我答應了他又說不算數?) 2.合約只有寫承租方提前解約,須賠償兩個月,並未寫房東這方面的, 請問有無法律上的條文,針對此項做明確規定? 3.若雙方條件談不攏,在讓他搬遷的前提下,我的下一步該如何走? 還請大家協助,若能找到些法條是更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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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崔媽媽的網頁喔 其實很多情形崔媽媽的網頁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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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1:48, , 3F
網頁上是寫一個月租金加上搬遷費用 至於押金本來就該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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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1:49, , 4F
不用特別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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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覺得 契約應該是要公平點 房客提前搬的話 就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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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1:56, , 6F
兩個月的賠償 那房東要提前解約卻隻字未提 有點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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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1:57, , 7F
不過搬家費的話 應該還可以再談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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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2:36, , 8F
換個角度想就好了啊 房客和房東都有同等的權益啊
02/24 12:36, 8F
文章代碼(AID): #1DOdfBuu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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