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電費多算???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歐可)時間14年前 (2011/09/07 11:09),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電費 是我這次想詢問的問題 我一開始的租約,上面是寫電費為3.8元 第一次繳電費時,公告上寫4.0元,我有向他詢問 房東說其他房間是4.0元,給我們優惠3.8元 今年七月底 我跟房東續約 簽完後他才說,電費有調漲 調到4.0元 只是他沒跟我們講 我不以為意,以為是簽約後的事 但去看了七月份的電費單<算是收5.6月份的> 才發現他根本就已經算4.0的錢 但是七月份的電費單是七月初就公告的 當時我沒有注意到,是去仔細算了一次才發現 而這個月收到七月份的帳單 算了一下發現他算一度4.2的錢! 傳了簡訊問他 他回 其實電費公告每度4.2元已經很久了,是否看了呢? 只是一直都算舊值,本次就算您說的4.2結帳吧! 下次會以4.2一度計算 但,距離我續約才一個月的時間 你馬上從3.8=>收4.2 是看準了我們剛簽約還是怎樣? 想請問各位版友 房東所說的 到底是要以他的"公告"為準,還是房屋契約? 如果他堅持要以公告,那算不算是"毀約"?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循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219.6

09/07 11:41, , 1F
自己找人修過後,之後原廠就不會保固了
09/07 11:41, 1F

09/07 11:42, , 2F
你們的要求已經造成別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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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45, , 3F
電費看起來是用總電費除以內表總和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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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45, , 4F
租賃契約裡面是寫3.8元的話,你就拿著契約去跟房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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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2:08, , 5F
契約多少就是多少 管他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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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51, , 6F
老實說除了電費之外我不知道房東哪裡錯...
09/07 13:51, 6F

09/07 13:53, , 7F
再看一下才發現 你電費之前的事根本是多打的
09/07 13:53, 7F
抱歉,我修正一下 ※ 編輯: tang415 來自: 58.115.219.6 (09/07 14:09) ※ 編輯: tang415 來自: 58.115.219.6 (09/07 14:14)

09/07 14:35, , 8F
當然是照契約
09/07 14:35, 8F
文章代碼(AID): #1EPk1s9R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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