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關於房東不還押金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PTT真多好人阿)時間14年前 (2012/02/07 23:13),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版友 今天同事打電話詢問我一個問題,事件是這樣的~ 他在去年11月的時候因為工作的關係,租了一間房子~ 當時他沒有養寵物,也是一個人住進去,一切相安無事 去年十二月左右,他養了一隻狗~ 一月中旬時,房東前去修熱水器時發現我同事養了小狗~ 就跟我同事說,這邊不能養寵物喔,如果要養的話得搬走... 於是我同事就很阿沙力的在1月底搬出去,同時在2/1號還屋點交 但問題就出在這邊,當下房東只跟我同事要了帳戶,說要匯款給他 我同事沒有注意清楚就把鑰匙還給房東了 結果一直到了今天之後,房東還是沒有把錢匯給他 我同事就打去詢問,結果這房東就很兇狠的顧左右而言他 一下子說我同事養寵物,違反規定,害他房子租不出去等等 就是一直不願意還錢,最後只同意要還可以,只還六千(他壓了17000) 還說明天要到我們上班的地點跟我們算清楚~ 我同事只是個瘦小的女生,房東越講越兇,他就很害怕的跟我們求救~ 目前可以很確定的是,雙方簽訂的租賃契約當中,並沒有提到不能養寵物 但房東表示當初他在租屋網張貼租屋訊息時,已經有提到不得養寵物的事情 (我去查這名房東重新刊登的租屋訊息當中,的確有提到不能養寵物...) 我的想法是,一切以合約為準,合約沒提到,這房東就沒資格扣他錢 應該要跟他耗下去,要求他還全額押金,就算要扣錢也應該要有計算依據 另外是房東要求他搬家的,所以我同事應該並沒有違約的問題 現在房東藉故不還錢,聽起來的態度也似乎是打算賴著或是隨便還個幾千元了事 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版友,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呢? 我們的主張應該是站得住腳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2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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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注意合約,違反合約是否有扣錢等字樣,一般來說爭議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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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合約為準,但是妳從刊登訊息中有看到,然後租屋,或是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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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有口頭告知,你事後違反都屬違約情況,除非你搞成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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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想要多點回來,建議找官職人員,如里長等做中間人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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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會比較好,且你提到房東好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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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刊登的訊息不代表和當時刊登內容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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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CJ-e-d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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