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契約簽好了 卻發現房子東西壞了
前天去簽的契約 昨天去檢查一下房子
發現洗衣機壞了 冷氣遙控器也壞了
抽油煙機感覺也要掛不掛的(風扇速度很慢)
打電話給房東的時候 房東一開始死命推託
要我們自己想辦法 意思好像是他租出去了
所以一切東西都是我們的責任了
後來經過我們一直說真的沒辦法
房東本來先掛我們電話 過十分鐘才又打來說他要找人來看看
(可是卻沒有說是誰要出錢)
剛剛爬過文 看起來應該是房東應復修繕責任
(因為我根本連住都還沒有住進去)
但是我的合約裡有二條寫著
"洗衣機借給乙方"
"借給乙方電視、冷氣、冰箱、沙發、玻璃桌、衣櫃使用,不得損壞"
(而且裡面沒提到抽油煙機)
我現在有點擔心這個房東 以後東西壞了都要我自己處理
而且簽約那天 他介紹電器用品還故意略過洗衣機、冷氣機跟抽油煙機
其他電視、冰箱、熱水器什麼的 倒是介紹的很仔細
因為合約是10號簽的 要從15號開始生效
我想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我到底該不該選擇住在這間房子裡
如果我不想租了 繳出去的押金跟一個月房租 是不是就飛了??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5.180.33
推
02/12 19:18, , 1F
02/12 19:18, 1F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